诡契
作者:九斟 | 分类:游戏 | 字数:9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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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篇:滚滚红尘_第162章:初见
我自然不会盲目地听到刘三诛的片面之词就认定那西蜀国皇帝是个暴君,这跟我没太大关系。
我准备深入地调查一下“玲珑血凤”到底是什么东西,值不值得我放下仙家颜面去抢来占为己有。
我这么一个正义的化身,是绝不轻易干那鸡鸣狗盗之事的。
我在整个寨子的人都睡了过后,悄然溜到了后山,在山顶用力蹦跶了几下,把山神他老人家给请了出来。他特别不悦地瞪我一眼,捋了捋花白的胡子。
“九丫头,你三更半夜不睡觉干嘛?”
“初来乍到,当然是给你老送烤鸡来啦!”
我莞尔一笑,“嗖”地一下拿出藏在身后的食盒,这是我在寨子里拿的,准备借花献佛贿赂一下这可爱的小老头。
山神爷顿时眸子一亮,接过烤鸡后表情立马变得慈祥了。“你这臭丫头,无事献殷勤必然是非奸即盗,说吧,找老夫什么事?”
“山神爷爷,你听说过‘玲珑血凤’吗?这东西是不是个宝贝?”
“当然是,这是异大陆上绝无仅有的东西,里面不但包罗万象,还是修行之人的至宝。佩戴这东西修行那肯定是事半功倍的。咦,这可是东海龙王赠与异大陆枭雄的东西,你问这做什么?”
“噢,异大陆枭雄啊?龙王他不把这东西献给玉帝,怎么给了一个凡人呢?”
我有点莫名了,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好东西不都应该归最高领导者么?像我,这么硕果仅存的宝贝,还不是归顺了玉帝。
“你可别小瞧这凡人了,他可是异大陆上修行最高的人,要不是上面压着,他早有资格位列仙班了,肯定比你还早。”
“哟,这么厉害?”
我一听有点不服气了,心头劫富济贫的念头开始蠢蠢欲动了。我平生最不爽明明条件比我差,但能力比我强的人了。
“不厉害龙王能心甘情愿把这宝贝献出来么?他是想把他女儿嫁给他。”
“噢,原来龙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我心里稍微舒坦点了,我寻思也是龙公主嫁不出去,龙王想硬塞给一个凡人呢。
顿了顿,我又问道,“那这家伙是不是个暴君,特别骁勇善战那种?”
“昏不昏我没打听过,但骁勇善战是必然的嘛,哪个有本事的君王甘愿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肯定要扩张的。”
山神爷捋捋胡子道,我瞧他那一脸的理直气壮,估计他也是没少强占别家的东西。
那这么说的话,龙王这“玲珑血凤”其实是讨好那家伙的,他又不娶人家女儿,那这东西对他来说也是个鸡肋。
我若借来看看,应该也是无伤大雅的。
我很快为自己找到了抢夺的借口,等我借来玩个一年半载,回天庭再还给他便是。打定主意,我就挥别了山神爷,屁颠颠地回到了寨子,开始筹划如何把血凤借来玩玩。
我把刘三诛叫来跟他说了这事,还说了我的计划,他立马对我刮目相看了,说了这么句:“大当家的,你这一身本事肯定是与生俱来的。想当年我落草为寇时,可是挣扎了很久的。”
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不顺耳?
但我急于说事,没跟他计较太多。我们俩在如此这般地说了很久,到天微明的时候,事情基本上确定下来了:干!
经过刘三诛和寨子里众多弟兄的多方打听,我们确定那护送“玲珑血凤”的军队会在今朝日落前从西边的官道越过漠河郡,直奔京都。
我权衡了一下,如果我在京都去守株待兔,不但省事而且成功率会很大。可如果我曝光了,这脸就丢大了,所以后来我们一致决定就在漠河郡外的官道上动手。
想当然,“玲珑血凤”如此珍贵,那护送之人肯定也是非常厉害的。寨子里的兄弟们大都是欺软怕硬的主,我对他们也就不报希望了。
我让刘三诛挑了几个身强力壮的给我打掩护,然后就雄赳赳气昂昂地出门了。
寨子里的人都呐喊着为我们壮行,我听着有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
……
夕阳西下时,余晖把山林照得通红。
山风有些诡异,一阵阵莫名的腐臭味充斥在空气中,令我想起了之前那些行走的死尸。而且,我们所在的地方腐烂味特别浓,感觉满地都是死尸一样。
我把刘三诛叫了过来,把气味往他鼻头扇了扇,“这怎么回事?是不是附近死了很多人啊?”
“大当家的,你还不知道啊?这山峦过去的连阴山是灵巫的地盘啊,气味就是那边飘出来的。这家伙巫术非常高明,一般人都不敢惹他。”
刘三诛似乎对这灵巫很忌惮,提及他时脸上还有些惧色。
“噢,西蜀皇帝也不敢吗?”
“灵巫的地位仅次于七曜相师,是异大陆上举足轻重的人物,这三国的皇帝见了都得给两分薄面的。再说,那家伙研究禁术,没事谁去招惹他啊。只要他没干出太出格的事情,大家都睁只眼闭只眼。”
“是么?他是不是在研究禁术,会指挥那些死尸行走杀人?”我蹙了蹙眉又问。
“对啊,那叫魂蛊,就是他控制了那些人的魂魄,就能远距离指挥他们了。听说,灵巫正在积极给西蜀皇帝抛出橄榄枝,想要取代七曜相师的地位为他效力,手中筹码就是魂蛊。他承诺帮西蜀皇帝踏平其他两国,想当西蜀的国师。”
“哟,这家伙野心勃勃啊,可你又如何知道的?”我瞄了眼刘三诛,觉得他看起来也像个死尸,神神叨叨的。
“他那都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听说还派死尸去刺杀北晋国的小王子了呢,不过听说失败了。小王子那么风骚的人物,不会轻易被干掉的。”
“……北晋国小王子?”
“听说长得非常俊美,是异大陆三绝之一。”
“叫什么?”
“溟袭。”
这家伙果然在骗我,哼!
我想起溟袭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商人的事情,满肚子都是火气。
凡人果然是奸诈阴险的生物,这地方要是待太久,即便是我这么高风亮节的人,肯定也会被同化的。
哎,等历练结束,我还是赶快回天庭,一刻都不能多呆。
“来了来了,大当家的你看!”
我正抑
郁着,刘三诛推了推我的手,指着西边欣喜若狂地喊道。我举目望去,却只见一片尘土飞扬。瞧这阵仗,杀气腾腾的。
他们几个都摩拳擦掌,想要冲出去,我摆摆手,阻止了他们。他们那三脚猫功夫还比不得我一根手指头,出去不是浪费表情么?
“在这儿等我!”
我戴上面具,拿了条马鞭一身风骚地跃了出去,站在了垭口凸起的大石头上。我想我在这里是特别醒目的,因为天地间就我这么一身火红。
当尘埃铺天盖地卷席而来时,我马鞭一抖,荡起了一道结界拦住了路口。
“吁!”
尘埃中,一匹枣红色大马高高扬起蹄子,被结界挡住了。
马背上有一个身着蓝袍的男子,长得特别清秀干净,清雅得就跟画里走出来的人儿似得。他的身后还有一辆马车,赶车的是两个侍卫。
他冷冷瞥了眼我,蹙了蹙眉,“姑娘,这结界可是你设下的么?”
“对啊,听说你们身上有一块‘玲珑血凤’,可不可以借我玩玩?”我很有礼貌的道,仙家的修养不能丢的嘛。
“呵呵,哪里来的野丫头胆敢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抢劫?你最好把这结界破了,我们赶时间,没空跟你玩这些无聊的事情。”
野丫头?
我低头看了眼自己风骚妖娆的打扮,这像野丫头么?这可是织女姐姐专门给我织的云裳,凡人真没眼光。
我也没空跟他们玩,于是扬鞭一抖,用至阳之火封住了结界。
这男子愣了一下,随即眸色一寒,一掌劈向了结界,以为能震破。谁知道我的至阳之火随着他的掌风反震了回去,把他的衣袍都给点着了。
他飞身下马,拍了好久也没把身上的火焰扑灭,顿时狼狈不堪。
我飞身跃了过去,用马鞭戳了戳他的手臂,“现在还觉得我是野丫头么?那玲珑血凤呢?给我看看。”
“你这妖女,这是什么火?”
“反正你不拿出来就肯定能烧死你的火。”
我指尖一抖,他身上的火苗又大了一些。其实我没打算伤他,只是吓吓他。我的至阳之火不能滥杀无辜,要不然我要被天谴的。
“你……”他一怒,翻掌想向我劈来,却被一道突如其来的劲风挡住了。
马车里飞出了一个人影,拂袖就把他身上的至阳之火灭了。我顿时愣住了,转头去看这能灭我火的人。
在我对上那双如墨般的星眸时,忽地愣住了。这是怎样绝世的一个男人,我在仙界肯定是没见过的。
他生得恰到好处,五官多一分则俗,少一分则庸。明明是平静如水的眸色,可看着就像是两把利剑,能直击人的心脏。
我因为他身上那无形的气场而被震退了一步,有种莫名的心跳。这个人感觉太危险了,我还是不惹了。
我转身准备溜,他却一手挡住了我的去路,垂眸静静地看我。他比我高,绝对是俯瞰的那种。
我被他瞧得心惊胆战,覆手准备震出至阳之火再烧他一下,他却莞尔一笑,从怀中拿出了一块血色的翡翠。
“你喜欢?送给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