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蛮荒
作者:最美神话 | 分类:历史 | 字数:2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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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这个冬天有点忙
神勇最近有些忙。冰花已经不止一次向女姜报怨,神勇自从领来了一群人,就不再流连屋内温暖的小炕。在她看来,冬天这个季节,本就是属于她们四口之家温馨夜话的季节。
女姜低头浅笑着,逗弄着昊。心思不知飘到那里。
“姐姐,你就不能帮我说说他?”冰花发急的说。
“他干的是正事儿,是为了部落啊。”女姜叹了口气,右手轻轻的揉着小腹。腹里的胎儿已近三个月。已经生过一个孩子的女姜,有种预感,这是个健壮的男婴。她何不期盼着,神勇能多些时间陪在她身边。
“是啊,他是为了大家不受冻,不挨饿。”冰花放下手中的绳头儿,直起身朝窗外望去,外面,鹅毛大雪在飘,天地间,仿佛被这飞絮连接在一起。河面上,一群小伙子正顶着风雪 捕鱼。“要是我能帮帮他就好了。”冰花嘴里喃喃念叨着。
王勇没有去河边,他大早晨就把兔喊起来,絮絮叨叨交代说,冰面滑,小心不要掉进河里,不要太贪心,鱼捞够吃就行。捞完鱼后用草帘将冰窟盖上,以免下雪把冰窟冻死。然后就一个人,背着弓箭砍刀上山去了。
除了隔个三天两天溜一遍陷阱,他想要打一些毛皮动物。因为,除了姑娘们一人一身皮衣,小伙子们大多还只有一身狼皮背心儿。让族人们受冻,他心里难受。冬天虽然动物少,但是也是毛皮最好最厚的时候。这些天他已经射杀了三只狐狸,十七只雪兔。这些动物的毛皮稍加处理,他都分给了小河部落的人。
不知是不是位置不对,还是动物们都有了防范心理。陷阱的收益相对来说却比较少。不过,他还是收获了一只跌断了腿的狍子。
此时,他正打量着一株碗口粗的榆树,准备把这棵树砍下来。这种木材,经过他多次的尝试,发现烘干后制成弓胎,韧性和弹性都极其好。而且,材料也容易得到。
“是该教会小河部落的族人使用弓箭了。”王勇想。
在他领着这群骨瘦如柴的饥民回来的路上,教会他们使用武器的想法就一直萦绕在他心中。只不过,当时他们又饿又冷,挣扎在死亡线上。回来后,虽然有充足的食物供应,他们的身体日渐强壮,但因为建房、捕鱼等活动,让他无暇顾忌其他。
现在,兔领着小伙子们已经可以熟练的在冰窟捕鱼。一日三餐管饱吃肉,让这些处于身体发育时期的大姑娘小伙子们,在半月之内几乎都长了好几斤肉,而且力气也大了不少。现在不教他们使用弓箭,待到来年开春的时候,就更没有闲暇时间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王勇时刻提醒自己,蛮族随时会找到小河部落。他不可能以一己之力,保护所有人能够逃脱战争对生命的索取。 把这些人训练成一支强大的能够自卫的民兵队伍,战时能上沙场,闲事从事生产,这是王勇最大的希望。
另外,他在河对岸的平原地带,发现了狼族的活动痕迹。那里,曾经是他的家园,现在是一片茂密的森林,一片未曾探索的地方。怀着对未知地带的本能恐惧,他并没有冒险涉足。他希望有一天,能带着全副武装的族人,去开拓那里的土地,攫取那片森林中的财富。
“这个东西,叫做锯。”王勇把两条带锯齿的薄薄骨片交给一个叫做巨木的小伙儿。那是巨熊的一段腿骨,被王勇用砍刀砍出许多小小的豁口儿。因为王勇的一些想法,小河部落最近工程十分多,需要用到大量的木料,单凭王勇一把砍刀,已经不能应付需求。王勇没办法,只好想法子制造斧凿锯刀的替代品。
小河部落的人,每个人的名字都个性鲜明。例如,这个叫巨木的,就是生在一棵大树下。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王勇发现,他对制造工具十分感兴趣,也很有天赋。
“锯?”巨木接过骨片,细细端详了片刻,抬起头,双眼迷茫的望着王勇。
王勇拿起一根臂粗的干枝,将骨锯抵在木枝上,嗤嗤几下,锯口就陷进去老深。“看明白了?就是这样用的。”
小河部族的人呼的拥过来,脑袋以巨木四周围成一圈,都傻傻的看着这条带着密密缺口的骨片。又看那段木枝。骨片基本没有任何损伤。
“锯!可以断木。”巨木明白了,呼的站起身,如得到神器一般,将骨锯高举过头顶,众人环伺仰望,看起来就像一个可笑的炮斯。
“锯!锯!锯!”众人一阵的高呼,随着巨木跑出屋外,如同看表演一般,看他在一棵树上大锯特锯起来。要知道,他们之前要搞断新鲜的树木,只有用火烧断树根一个办法。
王勇远远的望着这群小伙子,轻抚了一下腰中的砍刀,松了一口气。他要求这群小伙子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树屋附近的小树全部锯断,清出一大片空地来。这不仅是燃料和木料的需要,王勇也想趁冬季树木又硬又脆的时候,开出一片地来。这样,开春的时候,他就可以领着这群人开荒种植了。
安排这样的劳动不仅能让这些无所事事的小伙子们,从树屋里走出来,释放身体活跃的精力,而且能增加他们的体质和耐寒能力,更加充分的吸收食物的养分,使之变得强壮有力。因为他之前让兔领着小伙子每个人试着拉他用的弓,结果没有一个人能够拉满。
一举三得四得的事情,王勇何乐而不为呢?
看着巨木顺利的锯倒一棵小树,又兴奋的跑到另一个树下,王勇回转身,迈步走向小屋。
黑子领着一群儿女自豪的迎了过来。这条大狗初为狗母,意气风发,母性十足,她的几条狼狗崽子现在已经长到一尺长,圆滚滚的身子又粗又壮。浑身的毛皮乌黑发亮。狼族的血液在它们身上流淌,所以它们乌亮的小眼睛,都闪着机警和凶焊的微光。
“春天来的时候,这将是一群好猎狗。”满心的欢喜赞叹。王勇抓起最大的一只狼狗崽子,举在眼前,细细瞧着。小狼犬用鼻子嗅着王勇的手指,用粉红的舌头舔了舔,然后张开嘴,试图用尖锐的乳牙去啃。吓得王勇连忙把它放在地上。小狼犬的牙十分锋利,王勇可不想以为逗弄它们,染上什么不明的疾病。
“呜-汪汪——”似乎为了表现自己,讨王勇欢喜,小狼犬们奶声奶气的叫着,围在他的腿边,不时做着撕咬和捕捉的动作。王勇迈出的步子加了小心。众星捧月般走到屋门前。
“兽筋撕得怎么样了?”隔着门,王勇就开始喊。因为白鱼领着那些女人们也在屋里,有时干活儿热了,她们就会肆无忌惮的敞开怀,露着胸前白嫩嫩的一片。
门哗啦一声从里面拉开,露出冰花兴奋而激动的脸。她早已从外面小狗的嬉闹声猜出王勇回来了。小屋内,七八个女人的目光齐齐的注视着他,都露着牙冲他笑。
一根根削得光光的弓胎竖在墙角,一条条乳黄发白的筋丝在她们举起的手中晃啊晃。小屋此时已经成了弓箭制造的作坊。可以想象,不出半月,一大批上好的弓就能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