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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开局误认李世民是亲爹

作者:红楼斗酒 | 分类:历史 | 字数:27.3万

第一百一十六章 吻脚礼

书名:大唐:开局误认李世民是亲爹 作者:红楼斗酒 字数:2283 更新时间:2024-10-22 02:22:23

与韦挺、杜淹不同。

王珪,是正儿八经的人才。

即便他投错了人,如今回朝后,也无法掩盖住他的光芒。

只要能给他展现自我的机会,他便有十足的把握,从李世民的囊中脱颖而出,为太原王氏迎来崭新的机会。

事实上,他也有足够的能力。

毕竟他与房玄龄、杜如晦以及魏征。

后来被合称唐初四大名相。

而他的能力也很鲜明,那就是做事坦坦荡荡,对任何事,都有着超越所有人的眼界,明辨是非。

可以说,他永远能做出最正确的抉择。

也正是因为这点,他才有机会回到朝堂,引起关注。

但李世民的反应,简直意外。

“林南还太年轻了。”

这话,等于直接回绝。

更是让王珪懵了。

今天这顿宴,明明就是震慑韦挺杜淹的。

况且,李世民对林南应当无比看重。

怎么……

就不让当官呢?

这令人费解。

“回陛下,我为谏议大夫,就要善于明辨对错。”

“新丰侯虽年轻,但其才华满长安人有目共睹。”

“其创办的报纸,对朝政更是见解独特,被许多士子奉为老师。”

“试问臣在此等年岁时,尚且还在书中苦苦求索中。”

“此等人才,若是埋没了,将是我朝最大的损失。”

他神色严肃,意正言辞。

虽然从未见过林南,但回长安后,他便早已神交许久,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见一见。

韦挺杜淹回来后,更是高呼仙人之姿。

也令他觉得,林南必定进入朝堂,来到这天下间最关键的位置。

只有这里,才是最适合他的舞台,供他发挥出所有的一切。

可是……

李世民为什么要拒绝?

拒绝的没有半分道理。

更像是任性而为,就是不想让林南入朝。

他觉得,这不像是皇帝能做出的事儿,皇帝要永远的心怀天下才行,一切都围了国朝考虑,而非满足自己的好恶。

自古天家最无情,方能长久。

可惜,他家庭和谐,无法体会李世民对纯粹的亲情究竟有多么的向往。

“林南会有入朝之时,但不是现在。”

李世民给了王珪回应,不想寒了臣子的心。

毕竟,他是真心为了朝堂,为了天下。

在三人分别得了一斤碧螺春后,几人无不感激李世民,纷纷谢恩离去。

李世民摸了摸下巴,大为感慨。

“这些臣子们衣食无忧,几乎什么都不缺。”

“有些家族底蕴比朕还丰厚。”

“也就唯独林庄内这些新奇玩意,是最好的赏赐之物。”

李唐建朝之初,完善的朝贡体系几乎崩塌。

也纯粹靠着前隋库中宝物用来赏赐臣子。

可这么下去,根本不是办法。

皇帝只有源源不断的拿出新奇玩意儿,或者稀罕玩意儿,才能笼络人心。

地方上朝贡上来那笔庞大的宝贵物资。

几乎都变着法子赏赐给这些臣子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只有这样,才能更加震慑住这些大臣们。

明明确确的告诉你们,你们有的东西,朕有。

你们没有的东西,朕还有!

所以就踏踏实实做着臣子,不要想着自己多么厉害。

想要这些好宝贝,就做出政绩,自然会得到赏赐。

可以说,朝贡体系关系皇帝尊严,以至于许多亡国之君,在朝贡上也喜欢大作文章。

这是最好的展现强势机会。

“做皇帝,真难啊!”

李世民由衷感慨。

若是被林南听到,恐怕会暗骂这话说的过于装逼,凡尔赛与这话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此时,骊山林庄内,自雨堂内,林南瘫坐在椅子上,相当随意。

侧旁正襟危坐的长孙棠眼皮直跳。

“就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对别人也忒不尊重了。”

她狠狠的瞪了林南一眼,觉得这样瘫着很不礼貌。

却不料林南压根没在意。

“头发剪短了,挺精神的。”

林南突然开口,虽然许久未见,但对于这位从遥远北方归来的人,没有多少生疏感。

“狼侍永远无法忘记主人。”

“跟你说过,我不好这口。”

林南很感慨,认真打量着面前这位金发碧眼的异族人。

这幅纯西方的面孔,相当扎眼,而那一口标准的长安话,更是听得长孙棠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胡人不少见。

可长安话说的这么标准的胡人,少见!

最吓人的,还是这位精简干练的狼侍,脖子上隐约出现的狼头刺青。

那是突厥人才能有的东西!

况且……

恐怕在突厥人中,地位还不低。

“这狼侍至少也是突厥贵族,怎么在他面前这么卑微,以奴隶自称?”

长孙棠感觉心都要跳到嗓子眼了,却只能抑制冲动,不敢多问,怕犯了忌讳。

毕竟其中的事儿,她压根就不了解。

下一刻,她便见那狼侍单膝跪地,卑微的低着头。

“当年您在长安解救了我,赐予我新生,从那时起,我便向神灵发誓,此生注定奉您为主,誓死追随,为奴为婢。”

林南叹息一声,目光放在狼侍身上。

也不免回忆起,当初将她从奴隶笼子里解救出来画面。

哪个时候,她才十六岁,被贩卖到了长安的奴隶市场,因为好奇她金发碧眼的样貌,林南就出钱买了下来。

而后,他方才知晓,这是突厥人从西方捕捉到的奴隶后代。

甚至连名字都没有!

脖颈至后背,更是有着丑陋的伤疤,最后被他练手刺青,顺势给她纹了一头狼,增加了些许威风。

那个时候,她的脸上虽有狼狈,但容貌惊艳,鼻梁高挺、目光深邃。

若放在后世,简直惊为天人。

可在唐人眼中,这简直丑的不行。

唐人的审美是塌鼻子,以至于一千四百年后的波斯,那里的女子明明美若天仙,可波斯女子依旧觉得东方塌鼻子的女人才是天下间最漂亮的。

甚至有钱人,要进行塌鼻子的手术。

也就是那种环境下,他购买了狼侍,给了她新生。

“当初只是让你走趟突厥商路。”

“却不料机缘巧合,让你成了部族首领。”

“在突厥游牧的这些日子,感觉怎样?”

此时狼侍已经开始亲吻林南脚尖,这让穿着木屐的他觉得浑身发麻。

这种吻脚礼……

每次经历都是相当的刺激。

“我还是怀念在主人身边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