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作者:实朴 | 分类:历史 | 字数:21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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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章 胡适和韦莲司
胡适在北大安顿好之后,即开始与母亲商量办理与江冬秀的婚事,胡适把婚礼的日子定在自己生日那一天,即农历十一月十七日,1917年的那天公历为12月30日。
江冬秀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庚寅)农历十一月初八日生,也是安徽人,家住绩溪县北的旌德县江村,与上庄相距约40里。也是名门女儿。父名世贤,早逝。母吕氏,名贤英,亦系出名门,是旌德庙首吕探花的后裔。吕朝瑞探花是冬秀的曾外祖父,吕佩芳翰林是她的外祖父。江冬秀和胡适家本就有亲戚关系。早在1904年,即胡适去上海进梅溪学堂的那年春天,便由胡母作主,订下了他们两人的终身大事。到1908年秋天,江家办了嫁妆,胡家备了新房,写信叫胡适回家成亲。胡适因家道中落,店业破产,自己学业未成,难于养家活口,故“力阻之”。
后来去美国留学,婚事一拖就拖了十几年。
他们这桩婚事,也曾经发生过一点波折。江冬秀虽系名门女儿,但因父亲早逝,旧家庭重男轻女,仅随胞兄在私塾读了一两年书。后多荒疏,识字无多,又从小缠足,完全是一位旧式乡村女子。她与自称“新人物”,且在学人中小有名气的胡适,在一些人看来,本就有差距。到胡适放洋留学,得了洋功名,村里更是纷纷传言,说胡适在外国娶了亲,生了孩子,要与江冬秀解除婚约。胡适的母亲起初并不相信,但传说多了,也难免疑心忧虑,便去请胡适幼时好友胡近仁代写家书,叫儿子勿违母命。
其实,说胡适在外国娶亲之事,也并非是完全的无中生有。
1914年6月,在美国纽约州康乃尔大学的胡适结识了艾迪丝•克利福德•韦莲司。在此后48年的岁月中,胡适因受韦莲司的影响而获益甚多,其生平事迹也因有了与韦莲司的交往而显得更加丰富多彩。
韦莲司是一位奇女子。是康奈尔大学一位地质学教授的女儿,曾一个人住在纽约,学习现代艺术。她留短发,穿着简单随意,是个典型的“波希米亚”先锋派艺术家,走在纽约街头,常招来行人批评的目光。她不但在外表上不拘传统,在精神上也特立独行。她冰雪聪明又兴趣广泛,即使在美国的“新女性”中也很突出。
两人结识时,韦莲司还是康奈尔大学的学生。为了造访韦莲司,胡适进了女生宿舍,这是他上大学四年来的头一遭。
胡适为自己进女生宿舍找的理由是,这样有助于他性格的发展。“十年之中,未尝与贤妇人交际……吾十年之进境,盖全偏于智识一方面,而与感情一方面几全行忘却,几成一冷血之世故中人……”他认为自己“但有机警之才,而无温和之气,更无论温柔儿女之情”,然后他决定“与有教育之女子交际,得其陶冶之益,减吾孤冷之性……”于是胡适在当天晚上第一次拜访了女生宿舍,自视为历史性的第一步。
胡适一开始还对自己说是在寻求两性间“纯粹而高尚的”友谊,可不久胡适就发觉他与韦莲司的感情日益亲密。他们的关系最终带给胡适的是人格上的深刻变化。
韦莲司后来搬到纽约,胡适去那里拜访过她几次。此后他也转学到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能够离韦莲司近一些,也应是因素之一。一旦在同一城市,两人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在一起。
从韦莲司的寓所俯瞰哈德逊河,参观博物馆、画廊,在月光下的林子里漫步……可以设想一下,一个中国青年男子和一个“另类”的美国青年女子并肩走在纽约街头,一定令不少行人惊讶摇头。
两人有很多共同的话题:文学、艺术、东西方哲学、伦理,时局、战争与和平。
胡适非常享受他们之间的谈话,日记里充满着对韦莲司的赞美,如:“女士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惟一人耳。”在另一处,胡适坦率地承认韦莲司对他的影响:“吾早就需要一位‘舵手’,他能指明方向,使吾沿着正确之航线前进。然而,迄今为止,除足下之外,还没有人能给予吾如此之帮助,而这正是吾之所极需的。”
1915年上半年胡适写了几首情诗,都是中文的,无疑是在抒发对韦莲司的爱意。
韦莲司在给胡适的信中也以她“高格调的方式”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包含着“性吸引”。
但是她认为“最高层次的人”生活的真正意义是“精神性的而不是物质性的”,因此她要胡适和她自己看重“性吸引”“本来的价值,自觉地抛开它的实用性”,要超越它而专注于“亲近的、激发思想交流的欲望”。
在一封信中韦莲司把他们的关系定义为“两个最高类型的人”之间“精神上的”交往,说这一关系不应以世俗标准来判断,而只能从“思想的范畴”来理解。
两人真心地相爱,是徜徉于自己创造的世界中的一对恋人,把艺术、文学和诗编织进自己的恋情之中。对胡适和韦莲司这两个“最高类型”的人来说,坠入情网肯定要触动“自我”(self)的最深层次。用胡适自己的话说,他给韦莲司的信里有他真实的自我。
胡适与韦莲司的交往在1915年上半年左右达到了顶峰,这时候的胡适开始猛烈抨击美国社会对男女青年行为的束缚。
他在一则日记中写道:“盖此邦号称自由耳,其社会风尚宗教礼俗,则守旧之习极深,其故家大族尤甚。”
他还拿美国与俄国进行比较,认为俄国青年享有比美国更多的自由。他从俄国小说中读到,俄国的青年男女可以在一起做各种事情,包括从事革命事业,彼此平等相待,不怀任何邪想。
他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自由,是美国保守的“老媪”所不能理解的。从胡适1916年初写的一封信看,这里的“老媪”,应该是指的是韦莲司的母亲韦莲司夫人。那是封给韦莲斯夫人的回信。信很长,流露出来的情绪有些愤愤然,这在性格平和的胡适是不寻常的。
从胡适的回信来看,韦莲司夫人的信很可能夹杂着焦虑,口气也许有点伤人。或许她已经意识到女儿和胡适之间不寻常的关系,并为之感到不安。她在批评美国年轻女子做事“不合习俗”时,所指应该是自己的女儿,借机间接表明她不赞成女儿与一个“东方人”之间的友谊。种族的差异很可能是韦莲司夫人认为的“不合习俗”之处。
胡适与韦莲司夫人的关系总体上似乎是很好的,但是至少有时候她对胡适与自己女儿的密切关系感到不安,不愿意让他们在没有旁人在场的情况下单独在一起。
在对华人抱有强烈偏见的美国社会,这个问题甚至对韦莲司和胡适来说也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
胡适在回国前重访了伊萨卡,也许就是为了与韦莲司道别。在她那里胡适检读了几年来写给她的信,感慨地说道:“吾此两年中之思想感情之变迁多具于此百余书中,他处决不能得此真我之真相也。”这话将他们之间的关系说得不能再明白了。这里只需指出,由于与韦莲司的关系,使胡适向“现代人”的转化比他同时代的其他中国留学生都更为彻底和深刻。
此时,胡适与韦莲司的感情已不复热烈。这个变化发生在1916年的某个时刻。韦莲司夫人的信可能是使之冷却的一个原因,但韦莲司自己迈不出最后的一步可能更为关键。她的迟疑早在1915年2月给胡适的信中就表露了。胡适显然接受了韦莲司划定的界限。他在1915年5月末的一则日记中写道,他与韦莲司都同意集中精力于学习。这意味着他们将从一度徜徉的浪漫之旅中折返。
胡适约束自己对韦莲司的感情并最终在中国完婚的原因是复杂的,但最重要的原因,是出于对母亲的孝顺。胡母23岁起守寡,一手把胡适抚养成人。胡适在美国留学期间经常带着爱、敬意和负疚的心情想起母亲。他非常明白,如果毁弃婚约将会给母亲带来巨大打击,因此最终决定顺从。像鲁迅一样,胡适也是“为了母亲”结婚的。
显而易见,反抗一个专制的父亲或一群亲戚,像顾维钧和赵元任分别做的那样,比在感情和道义上违背母亲要容易得多。
在胡适众多的美国朋友之中,交谊维持五十年,并对他的思想有过重大影响的人并不多。韦莲司是这少数人中,最重要的一个。
两人的友谊一直维持到1962年胡适逝世。在胡适去世之后,韦莲司继续与胡夫人江冬秀保持联系,并整理胡适写给她的英文书信,在1965年将信件寄赠胡适纪念馆。
中国传统爱情故事的极致表现和最圆满境界,都体现在“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这一句话上。“成眷属”成了中国爱情故事在结局上悲喜剧的最后判断。从《孔雀东南飞》,到《西厢记》,到《三言》中的著名短篇故事,如《卖油郎独占花魁》,《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等,以至于《红楼梦》无一不是围绕着这个主题。
在这样传统下成长起来的男男女女,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的爱情观:爱情最后归宿必定是婚姻。否则,便是爱情的悲剧,如梁山泊与祝英台。
韦莲司与胡适的恋爱故事却完全不在中国人的这个老套之中,他们在“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模式之外,别立了“虽不成眷属,而一往情深”的模式。
从1937年10月26日韦莲司写给胡适的信中,可以得知,胡适是韦莲司毕生惟一想嫁的男人,但她也清楚地知道,这个惟一想嫁的男人,永远成不了她的丈夫。然而,这个事实丝毫无碍于她对胡适终其一生的情谊。
韦莲司终身不嫁,在胡适和韦莲司50年的交往中,我们只见深情,而没有恩义的牵绊。在现有的材料中,我们看不到韦莲司有“误我一生”之类怨叹,尤其是她晚年善待江冬秀,而在整理胡适书信上,更是做到了“死而后已”。
回看韦莲司的一生,其实也只有一个“情”字能在时间的流里,闪烁着悸人的光彩。这光彩所回映的也许只是初凝眸的一刹那,也许是一次午夜的倾谈,一抹共赏的夕阳,山道上的一个黄昏,水边的一个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