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三国之乖乖田舍郎

作者:杯中自有乾坤 | 分类:历史 | 字数:148万

第四百一十九章 赶路

书名:三国之乖乖田舍郎 作者:杯中自有乾坤 字数:2411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3:31

看来老怪物早已成为了野人,他哪里懂得床上睡觉的乐趣。

第二天,蝶早早起身在县城闲逛,晌午走进一家颇为豪华的酒肆痛痛快快大吃大喝一番。

心里想着还在野外啃树皮的老东西好笑,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成为野人干啥。

二十斤米酒下肚,满脸红晕走出酒肆,一眼就瞧见老东西站在一家售卖棺材的店铺外。

咦,这是干啥,昨晚不是说好了寻长生的吗。

怎么,今天就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了呀。

遂一脸好奇走上去问,曰:“这次的行动很危险?”

老鬼一愣,张口反问:“谁说危险很大?”

“那你干啥早早为自己准备后事?”脸上展现出来的好奇之色更浓。

老鬼脚一软,差点没站稳坐到了地上,面部表情更是精彩万分,哆嗦着嘴唇指着蝶一句话说不出口。

“哎呀,您这是干啥,难道是因为这个吗?”说着话,学了一番他那——都懂姿势。

很好理解,病入膏肓的意思。

哎,老家伙哀叹一声向左侧走去,一句话也不想与蝶分说,看他那落寞的背影,很是有点风萧萧兮的感觉。

……!

一连两日,蝶都准时在棺材铺撞见老鬼,不过呢,老鬼不给他上前说话的机会,每一次瞧见蝶准备上前,他都快速离开。

第三个夜晚,正睡得香的蝶哥儿耳中响起左慈的话语,曰:我们即刻出发。

哎哟哟,这老头真有病呀,怎么回回都扰人清梦呢。

不情不愿起身,来到客栈外,老头背着一个大包袱,里面有些什么,只有他知道。

“我说,下一次可以白天来找吗?”很是嫌弃的表情。

没回话,转身向城外走去。

两人逶迤向前,夜晚出城对于二位来说,一点压力也没有。

守城的士兵只感到微风拂面,仿佛有那么一道影子闪过,再想定睛瞧时,早已是没了一丝丝动静。

翻山越岭,趟河过江,好一阵全力飞驰,眼看着天色放亮,两位已是奔出几百里地。

“诶诶诶,前面山脚下歇歇。”话语方落,老鬼已在山脚下停了下来。

还是一句话不说,找一块石头坐下闭目调息。

蝶远远便瞧见了山脚下一头卧着的野兽,另一边还有小溪流,正好是早餐的最佳地点。

身影一闪,砰,一头梅花鹿晕厥了过去。

嗯嗯,高强度的奔跑,很是消耗体力,这头鹿子正好可以补充血气。

好一番忙活,野鹿被架在了火堆之上。

这回蝶可是备齐了佐料,一股股香味开始在山脚下蔓延,打坐的老鬼亦是不停地耸动着鼻子。

淡淡的雾气散去,天空一片深红,躲藏在深处的太阳公公就要现身。

这时,老鬼一个奇怪的举动引起了蝶的关注。

只见他从大包裹里掏出一个小包裹,手一扬,嗖,给扔出老远。

随后,走到烤鹿旁坐定。

若是猜测不错,扔出去的多半是干粮,也亏得老家伙能吃苦,活了这么久,居然整天与干粮为伍,真想骂他白活一世。

嘶啦,一整条鹿腿撕下,顺手递了出去。

唰,毫不犹豫地伸手接过,张嘴就狠狠地撕咬起来。

“诶诶诶,一整头鹿肉够我们吃的了,你慢点。”吃相太过凶狠,不得不提醒。

年纪大了,万一要是噎着卡着,算谁的。

左慈哪里理会得他,咔嚓,骨头被嚼碎的声音。

哦哟哟,牙口还很好嘛,用不着担心他,蝶也开始啃肉。

眼看着一头五六十斗的野鹿变成了骨头架子,两位也越吃越慢,不是吃不下,而是想多些时间享受美味。

嗝~~~,一道意味深长的饱嗝声,接着,话语声响起,曰:“贫道有生之年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烤肉,哎!”

“吃得惯就好,吃得惯就好。”早已被夸奖到没有喜悦感,天下最出色的厨子,做出来的食物能不好吃吗!

“我们这次要去江夏,那老魔就藏身在江夏一家士族庄园之中。这次前去江夏的恐怕不止我们两人,南华老儿或许也会前往,其他人说了你也不认识。”这么久了,终于开始说话了,真不容易。

“南华老贼不是与海外老魔有着相当好的关系吗,他也去夺宝哇?”问出这话,有点想要给自己一巴掌的冲动。

你大爷,宝物当前,什么交情有用呀,矧,还是南华老贼那种不要脸的老匹夫。

果然,左慈哈哈一笑道:“我说小友啊,在长生面前,什么交情也无用呀!”

“咳咳,那我们这种结盟不是更加不可靠?”问着玩耍,实力相当的时候,结盟或许有一定的约束力;然则相反。

“小友不必怀疑贫道,若没有你渔村,即便贫道得到长生之法也无济于事。”话语很是诚恳,估计有七八成的可信度。

“好了,休息也休息了,我们是不是接着赶路?”起身拍拍屁股问话。

“也好,我们尽可能加快速度,若不然,被人捷足先登就不划算了。”老鬼肠胃功能超级好,吃这么多,一点也没有影像到他。

博昌到江夏,换做旁人的话,估计得要一年时间才能到达。

这里是指普通人,他们一年也未必能到达。

可是呢,放到两位绝世高手脚下,那就要快上无数倍咯。

深山密林根本就一点也阻挡不了两位的步伐,山间怪兽更是只能作为口粮的存在。

一个月不到,两位已是赶到江夏。

此时,我们攘安神王满面胡须,蓬松着头发,衣衫倒是还很干净。

另一位呢,照样光鲜亮丽,道袍上一丝皱褶都没有,头发也是油光水亮,即便是蚂蚁想要攀登也无能为力。

“蝶哥儿,我们找一间酒肆喝两口吧!”经过这么久的相处,二人的感情急速升温。

左慈就是一位只为修炼而狂的极端分子,俗世的纠葛很少理会,就算是当初南华老贼邀请他搅乱华夏讨好海外魔头从而得宝物都未答应。

蝶对他的看法有了很大的好转,只要不是祸国殃民的人,那么,都是有机会化干戈为玉帛的。

又有人要说了,人家都想要你的命了,还能化干戈为玉帛。

嗯嗯,这里嘛,有必要闲话两句。

要命,也得看出发点。

若是本身带着深仇大恨,那么,根本没有化解的机会。

好似这一种,不过是为了宝物而已,利益驱使,根本就不会在意对方是谁,杀人得宝,就是一种交易,哪里有感情的参杂。

打个比方说,一位杀手领取任务前来要你的小命,谁知,中间发生一些利益共同的事情把你俩捆绑在一起。

杀没杀成,反倒是惺惺相惜有了情谊。

请问,你还会记恨当初他要杀你的事情吗。

果真你仍然要记恨的话,俺也只能说,你比杀手还冷血且好恶不分加气量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