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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隋末

作者:隔壁老黄哥 | 分类:历史 | 字数:170.2万

第一百七五章 传檄

书名:凤舞隋末 作者:隔壁老黄哥 字数:2233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3:33

这里要多说一下,隋朝在建立之初继承的是南北朝延续下来的行政规划,地方行政单位的划分不怎么严谨,既有州、县,也有郡、府,或是一州监管二三郡县,或是一府能管几个州县,然后杨氏父子又搞起了朝令夕改,当老子的杨坚搞“撤郡留州”,当儿子的杨广搞“撤州设郡”,最终到了如今施行的虽然是最新一版的郡县制,但其内容还是照抄了秦汉时代的制度,加强了中央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同时缩减了郡的规模,把地方官员的任职级别大幅度的调低。

然后,杨广还大力加强了地方官员的权利掣肘,比如县级官员设有县令、县丞、县尉、主薄,其中县令和县尉属于流官,经常要调动,县丞和主薄属于坐官,轻易不会动弹,主要负责地方的实际政务处理。

然后就是郡级官员设有郡太守、郡通守、郡丞和刺史,作为流官的太守只能搞搞民政工作,兵权下放给了通守,然后还要让郡丞来分摊太守与通守的权利,让刺史来监督前三者的工作情况。

当然,也会存在强力郡丞喧宾夺主的情况,如雁门郡的郡丞李靖,江都郡的郡丞王世充和齐郡的郡丞张须陀,这些都是上马管军、下马管民的厉害角色,一个人就把工作包圆了,也就不需要什么郡守和刺史来掣肘了。

至于说这高密的郡丞陆良,便是属于这样的一个强吏,据了解此人已经在高密郡丞的任上干了八年,竟不想居然挣下了偌大一份家业。这当初黄小刚他们抄了黄县裴晋的家虽然也得了不少钱粮,可碍于裴晋的官声不错,后来倒也如数奉还了,而这陆良怕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这日一早,黄娜便命昨日俘虏的县郡两级吏员回家的通知城中百姓来郡衙门前聆听训令,并且让昨日下班回家的胥吏衙役回来点卯,待到百姓战战兢兢集中之后,黄娜便把当日在黄县的起义说辞和约法三章又演了一遍。

当然了,此时与黄县不同,也不需要遮遮掩掩了,黄娜正式宣布天凤军公开起义反隋,将高密作为天凤军的“首义之城”,宣布从即刻起将对高密进行军管,并大张旗鼓的张榜招兵买马,组建义军。

然后,还派人将一篇由黄娜自己起草,黄小刚简单润色弄出来的檄文传往各地,檄文的内容如下:今有隋帝杨广,好大喜功、苛政害民,致天下大乱,其罪罄南山之竹,书罪无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弑兄篡位,得鼎不正,此罪一也;纳母为妾,有违人伦,此罪二也;繁建离宫,奢侈浪费,此罪三也;苛政重税,不恤民力,此罪四也;东征北狩,穷兵黩武,此罪五也;刚愎自用,拒贤忌能,此罪六也;门阀倾轧,百官贪腐,此罪七也;镇压民愤,生灵涂炭,此罪八也;宦官当道,祸乱朝堂,此罪九也;徙民城居,摧家毁业,此罪十也!

当今天下,纷乱四起,皆因天下苦杨氏久矣!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殿陛之间,禽兽食禄。狼心狗肺之辈汹汹当朝,奴颜婢膝之徒纷纷秉政,致社稷变为丘墟,苍生饱受涂炭之苦。古人云: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本帅不才,不忍见我家乡父老困苦如此,故此兴师讨逆,吊民伐罪,伐无道而诛暴隋,复立华夏之社稷。今布告海内,咸使闻知。

同时,随檄文一起送出的还有招募兵马的榜文,以及天凤军的均田免税、重工兴商,男女平等,天赋人权的口号详解和“新约法三章”并且顺便开了一场公审大会,给这郡丞陆良罗列了诸如贪污腐败、巧取豪夺、逼良为奴、私占民财等罪状,当场就地正法。

待得檄文还有安民告示、招兵榜文一经在高密县中贴出,当即引得举城哗然,高密毕竟未曾经历战火,城中富户大族不少,百姓平民的生活也算有些着落,也并不存在什么迫切的生存危机,所以这檄文贴出来后,百姓哗然的同时只是议论纷纷,加上天凤军的人还当街杀了本地郡丞,一时间高密城中的百姓都是人心惶惶。

此后几日,城中百姓并未有人踊跃投军,甚至还有不少人收拾起了行礼包袱,小心的朝着城门移动探望,准备寻找机会出城避祸。

不过,随着县中胥吏被逼迫着将消息传到高密附近的乡村,并且黄娜开始正式执政高密以后,得到的反馈却城内城外大不相同,不过短短三天时间高密附近乡村便有超过千人前来投军。

而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当然不是舅侄俩的檄文写得好或者新约法三章得了人心,重点还是黄娜果真按照口号来执政。

天凤军的口号主要有四句,分别是:均田免税、重工兴商,男女平等,天赋人权。

这其中“均田免税”也即是在天凤军的控制区内,将会施行均田制,并规定以每户最多两丁,每丁可所授二十亩的免税露田,除此之外仅征收庸和调,再无什么人头税,并且免除所有的杂徭和色役。

并且在此基础上,每户可根据户属人口和能力强弱,向国家承包一定数量的公田,仅需缴纳极低的田租即可,也不另收庸和调了。

此外,对“重工兴商”,“男女平等”,“天赋人权”的详解,也是三三而取一。

首先这“天赋人权”,也即是取消隋朝原本的户籍制度,在天凤军治下将不会再有什么编户和非编户,人人一律平等。

所谓的编户和非编户,指的是隋朝户籍制度规定,普通民众为良民白丁,需要承担朝廷的赋税和劳役,而非编户也即指的是贱户、方外、官户和逃户。隋朝准确的说还是属于半奴隶制和半封建的社会,因此将官奴婢、以及身份地位高于奴婢的部曲、客女、匠户、乐户,均视为私家的家仆身份,社会属性近似农奴,因为都属私人使用,所以附属在主人的户籍中,没有人身自由,任凭主家驱策、发卖甚至打杀,并且世世代代为奴为婢,永世不得翻身。

而官户也就是遭到朝廷贬黜之人,也即“配隶相生或配役”之人,说白了就是犯罪官员的家属,年老色衰的卖为官奴婢,年轻漂亮的女子卖入教坊为官妓,

至于方外,也即指释、道及为外国来华的侨民,这些人反倒是能享受一些优惠和特权,并且这种特权哪怕到了两千年后也延续了下来,此处也就不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