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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做权臣

作者:红尘贼子 | 分类:历史 | 字数:209.9万

第552章 生意

书名:回到明朝做权臣 作者:红尘贼子 字数:5594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3:45

鼓励旷夫再娶,鼓励寡妇再嫁,最终并没有如同张启阳所期望的那样形成一道正式的法令,但这种重新组织家庭的社会风气却已经起来了,在社会底层表现的尤为明显,老独眼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老独眼和大红狼的出身有些类似,只不过是他的身份非常卑微,仅仅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士兵罢了,而且还不是毅勇军的嫡系,是“半路出家”从新附军投到毅勇军里头去的。

老独眼这个人,战斗经验极其丰富,在军中颇有人缘,要是长久的干下去,不难成为一名中层军官,奈何此人素来就是胸无大志,自从大移民结束之后,他就正式退伍了。

按照以前规划的那样,老独眼用自己的军功换成了田地,在老家做起了小地主。

自己耕种一部分田地,然后佃一部分给别人,农忙的时候就雇佣几个短工,农闲时节就过起了舒舒服服的小日子,偶尔还会做些贩卖牲口的小生意。

现在的老独眼再也不是光棍一根了,而是有家有室的人,他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爹了。

当然,这两个孩子全都不是他亲生的,因为他的老婆也是“捡”来的。

长年的战争导致了社会的剧烈动荡,无数家庭破碎无数人流离失所。

完全就是因为偶然的缘故,老独眼曾经雇佣过一个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女人作为短工。

想不到的是,这个带着两个娃娃讨生活的女人竟然不走了,想给老独眼打长工,借以养活三个年纪幼小的娃娃,以免继续颠沛流离。

老独眼本身就是个老光棍,手里又有些田产,虽然形容丑陋样貌凶顽,可那个女人也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美女,完全就是个无家可归的乡野妇人,一来二去就钻到了一个被窝里头,索性娶到了房里做了老婆。

老独眼看重的不是这个女人的姿色,因为她确实没有什么姿色可言,完完全全就是看在对方带着两个孩子的情分上,一来是因为有了怜悯之心,更主要还是因为老独眼深信这个女人既然能生出两个娃娃,肯定就能生出第三个来。

好生养的女人从来就是广受欢迎的。

这个女人果然没有让老独眼失望,不仅干活利索,而且很快就开了怀,没过多久就怀孕了。

这让老独眼欢喜的不行,却又开始发愁了:原本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每日里有酒有肉小日子过的那叫一个舒坦,给个神仙都不换呢。

现如今家里凭空多出了好几张嘴巴,过一阵子还有再添丁进口,吃饭的人会更多,但干活的却只有他一个人,这就显得有些窘迫了。

家里的人口越来越多,仅凭这点田产虽然不至于饿肚子,但生活水准一定会直线下降。

为了以后的日子打算,老独眼决定再出去闯荡闯荡。

所谓的闯荡,其实就是邀几个相邻,大家凑一些本钱,到套北去和蒙古人做生意。

当然,这些的生意大多上不了台面,而且在很多时候都不合法,因为贩卖私盐是当地的“传统产业”。

这里的私盐和扬州、以及沿海一带的私盐是两个概念,位于秦晋一带的私盐贩子们虽然数量众多,但“走私量”却很小,完全就是小打小闹的弄一些本地出产的井盐,偷偷摸摸的卖给蒙古人,顺便再贩运回一些皮革制品,借以从中牟利。

而这里所说的蒙古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蒙古人,更不是什么茫茫无边的大草原,而是早在几百年前就已经内附的蒙古人,基本就在榆林以外的河套附近。

老独眼本就有从军入伍的经历,为人豪爽,最主要是他拥有一些本钱,很快就纠集起了几个人,大家共同做起了生意。

把本地产的井盐卖给蒙古人的同时,带回来一些蒙古特产。

因为本钱有限,规模太小,不可能贩运战马之类的紧俏物资,充其量也就是采买些羊毛、毛毡、奶砖之类的普通货色。

按理说,这样的走私生意肯定是一本万利,只要不出事肯定能赚大钱,但是老独眼他们这些“走私贩子”们却亏钱了,而且亏的血本无归。

究其根本,就是因为垄断。

晋商虽然受到了张启阳的打击,但他们的销售取得和市场占有率这些最根本的东西还在,尤其是在晋商们在大移民过程中出了很大的力气之后,毅勇军对晋商的刻意打压已经不那么严厉了,晋商很快就恢复了元气,重新垄断了秦晋之地的“贸易渠道”。

对于老独眼他们这样的小打小闹,晋商的大规模贸易简直就是碾压性质的。

小商小贩在大型企业的垄断面前,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不亏钱那才真的是活见鬼了呢。

因为自己的货物本就不是什么正经的来路,不敢光明正大的正式销售,要么就是以极低的价格卖给晋商的商号,白白的给他们打工。

要么就砸在自己的手中,一点一点的往外贩卖。

时间一长虫蛀鼠咬肯定亏的更多。

做生意这种事儿吧,肯定有亏有赚,就算是亏了本钱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第552章 生意

很多“合伙人”都认了栽,准备把辛辛苦苦弄来的货物廉价卖给晋商,不卖还能怎样?

总不能一直砸在手中吧?

若是走街串巷的去贩卖,这么多东西得卖到猴年马月?

老独眼颇有几分悍性,就是不肯低这个头,而是另辟蹊径,带着大家把货物运送到了更远的地方,准备放手一搏。

“当年我押送那些旗人的时候,曾经到过小巴山一带,我知道哪里的情形。那边的旗人们都缺少物资,只要咱们把货物带过去,肯定能狠狠的赚一笔肥的。”

小巴山一带确确实实聚集着很多旗人,但那是旗人呐。

长久以来,大家都把旗人看做是瘟疫一般的存在,不愿意和他们打交道。

据说旗人都没有道理好讲的,进了他们的地盘儿,万一哄抢了货物那可如何是好?

再者说了,这里和小巴山距离遥远,山水阻隔,若是半途之中遇到强贼,损失些钱财是小,若是丢了性命恐怕连尸首都找不回来呢。

“屁!”性情爽直的老独眼只用了一个字就否定了这种说法:“旗人也没有你们说的那么穷凶极恶,当年我押送他们的时候,一个个比老绵羊还要顺从。再者说了,咱们过去是做生意的,平买平卖价格公道,他们凭啥哄抢咱们的货物?至于说崇山峻岭之间的强贼,或许真的有个把盗贼也说不定,但咱也不是吃素的。”

“想当年,老子在军中的时候,杀人见血根本就是家常便饭,真鞑子兵老子都砍死过好几个呢,还怕个鸟毛的盗贼!”

老独眼又拿出了当年悍勇之气,把眼一瞪说的很有气势:“真要是遇到了盗贼,老子就是第一个冲上去,你们再多带些刀叉棍棒,最好把家里的猎弓也带上,我就不信了,什么样的盗贼敢在老子的头上动土!”

毕竟曾经是南征北战的毅勇军老兵,老独眼的悍勇之气果然起到了不小的作用,终于让胆小怕事的“合伙人”们重拾信心。

就这样,在老独眼的鼓舞和带领之下,乡亲们组织成为一支小小的商队,带着几匹牲口,驮着在本地已不可能赚到钱的货物朝着西南方向进发了。

真正踏上这条商路之后,才发现最大的危险根本就不是传说的盗贼,而是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出没的虎豹豺狼和崎岖难行的道路。

若是遇到猛兽,大家就挺起刀枪棍棒大声吆喝几嗓子,总是能把那些野兽吓走。

至于那无法通行的道路,就真的没有办法了。

大家只能把货物卸下来,用人拉肩扛的方式把货物和牲口运送过去。

一路之上,山高水险,经历种种磨难,原本并不算很遥远的路程,竟然走了十一天。

翻过小巴山之后,已经来到了秦蜀交界地带,这里已经出现了一些移民安置点。

这一带的移民安置地普遍偏小,而且极其零散,村落与村落之间,往往相隔着好几座大山,一来一回就要走好几天,一天之内能打来回的两个村落已经算是脸贴脸了。

事实证明,老独眼的选择是正确的,带来的那些货物很快就销售一空。

“合伙人”们个个笑逐颜开,齐声称赞老独眼的“英明神武”老独眼更是笑开了花,不仅仅只是在于终于把滞销的货物卖了出去,更重要的是出了胸中的一口恶气:终于挖了那些大型商号的墙角,从他们的手里把生意抢了过来。

川蜀和汉中以南是最主要的移民安置地带。

因为这里曾经遭受过反反复复的战争,人口数量已经减少到了一个危险的程度,不得不进行移民来充实。

而在移民的前几年当中,一定需要外界的补给和支援,要不然的话这些移民很难开展生产生活。

而补给的路线最主要是沿着长江上游,毕竟在这样的地理环境当中,大宗是货物严重依赖水面运输能力。

蜀中、渝中是最主要的补给方向,也是大型商号的“地盘”,至于远离小巴山一带的区域,因为运输条件的天然限制,根本无法及时补给,这就给了老独眼他们这些小商小贩们很大的机会。

让他们有机会充分利用自身规模小、灵活机动的优势,挖大型商号的墙角,在垄断范围之外找到赚钱的机会。

这条路太难走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大型商号的商业触角才没有完全伸展到这里来,老独眼他们才有机会赚钱。

若是别人,把滞销的货物卖出去之后,肯定会欢天喜地的回家去。

但是,老独眼毕竟是当过兵的,无论是眼界还是视野,都不是那些捏了一辈子老锄头的合伙人可以相提并论,他马上就意识到了这是一个机会:只要死死的抓住这条机会,就有可能开辟出一条全新的商路,可以天长日久的赚钱。

所以,他极力反对马上带着钱回家去,而是继续把生意做的更大。

老独眼决定,用刚刚到手的这些钱,采买当地的货物。

这一次,老独眼学了乖,打死也不弄那些犯法的禁运品了,而是专门采买可以随时随地进行销售的普通货物。

最典型的货物就是麻线和麻绳。

因为这一带盛产“细麻”,稍微加工一下就可以成为麻线或者麻绳,再做精加工的话,就可以纺织成为麻布。

而麻布则是可以行销天下的大路货,只不过这东西因为太普通了,所以价格相当透明,各地的麻制品价格几乎都是一样的,不存在赚钱价差的机会。

要是想赚钱,唯一的办法就是压低进货的价格。

本地的汉人移民,都知道麻织品的价格,他们不愿意以更低的价格把麻织品卖给老独眼他们,而是囤积起来等着大型商号一年一次的收购。

只有那些旗人,才会答应用一个比较低廉的价格把麻制品卖给他们。

这最主要还是因为旗人的税负更加沉重,不得不这么多。

所以,老独眼他们已经找到一个经验:专门找旗人做生意,收购他们手中的麻制品,无论是麻线还是麻绳,甚至是成品的麻布,只要他们愿意买,就可以一股脑的收过来。

现在的旗人,早已剪了辫子,从外表上来看,和汉人没有任何分别。

但是老独眼却有一个窍门,一眼就能看出旗人村落和汉人村落的巨大区别。

虽然沿途的村落大多比较简陋,几乎全都是一些茅草房和少量的土坯房,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分别,但老独眼却可以分的非常清楚。

汉人村庄和旗人村庄之间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村庄的东边是不是有一座尖塔形建筑。

只要是有尖塔形建筑的,那就一定是旗人村庄,若是没有那就典型的汉人村落,这是老独眼总结出来的经验,而且屡试不爽。

不论村子的规模是大还是小,旗人的村落里边一定有一座这样的建筑。

不管这个村落有多么贫穷,这座尖塔形建筑都必然修建的比任何人家的房屋都要壮美的多高大的多。

这是旗人村庄中的神庙,按照旗人的说法,这种神庙的正式名称应该叫做:曙光神庙。

神庙中供奉的不是佛祖菩萨或者是三清道祖,而是供奉着曙光之神阿布卡的画像。

那是一个拄着拐杖的消瘦男子,就是杨疯子。

杨疯子在旗人心目当中地位无论怎么强调都不算夸张,早就超越了圣贤,跻身于仙佛之属。

在这个世界上,杨疯子是唯一一个活着就已经封神的人,是现世的神灵。

和其他那些面南背北的庙宇不同,杨疯子的神庙全都坐西朝东,据说这是为了迎接第一缕曙光,神庙之中一年四季香火不断,每年猎到的第一只猎物和第一季粮食,都要摆在神庙之中,由曙光之神阿布卡先享用一番。

老独眼知道杨疯子这个人,甚至曾经在“护送”旗人移民的过程当中远远的看过他一眼,他当然不认为瘸腿瘸脚的杨疯子就是什么劳什子的神仙,但这一点都不妨碍他对杨疯子的尊重和敬仰。

当然,这种所谓的尊重和敬仰完完全全就是流于表面,纯粹就是出于商业需要。

每次来到旗人的村落,他都会到神庙中朝着杨疯子的画像鞠一个躬,或者是上一柱香。

反正也不过是举手之劳,这么做还可以得到旗人的尊敬,在商讨价格的时候会有所优惠。

“从远方来的客人,我的交易在阿布卡的见证下顺利完成。”

那个脸色黝黑的女人姓佟,大家都叫她佟家大姐,虽然老独眼的年纪比这个女人要大好多,也就顺着嘴巴这么叫了。

“我们希望得到一些耕牛或者是驴子,如果能有最新式的织布机,那就更好了。”

“佟家大姐,牲口不是问题。但这新式的织布机……不大好说呀,除非……除非你们愿意用一千四百束麻线来换。”

看到佟家大姐已经皱起了眉头,老独眼就知道自己开的价格有点高了,赶紧解释道:“这个价格确实不低,但我想你……佟家大姐应该知道,新式的织布机抢手的很,江南织造作坊交了定金之后都要等大半年才能见到机子,新华军校出产的机子,不消我说你们也知道的,一架机子抵得过四架老式的织机,要不是以前当过兵,还有些门路可走,有钱都买不到呢。”

新华军校研制出来的新式织布机用套筒轴承结构,生产效率极高,抢手的很呢。

江南尤其是两浙的大型织造作坊都争抢着购买,确确实实不那么容易搞到手,价钱高些也是可以理解的。

“一千四就一千四,这个价格我们应了,我们要四架新式的织布机子,什么时候才能送到?”

“百日之内就可以送到。”现在的老独眼已不是英勇善战的士兵了,而是一个精明的商人:“我想佟家大姐也是知道的,这种机子价格高昂,若是我运过来你们却挑三拣四的不要了,我们会亏很多本钱。所以,我希望你们能缴一些定金,比如先给我们一些麻线或者是麻布。”

老独眼担心对方毁约,佟家大姐也担心这些商人榨取了定金,尤其是这样的小商小贩,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不得不防啊。

“如果你们信不过我们,我可以在阿布卡面前发誓。”

在阿布卡面前发誓,对于旗人而言,那就代表着绝无返回的可能,无论生死都一定会遵守诺言。

虽然那些个“合伙人”全都认为旗人的誓言不可相信,一定要拿到定金才行,但老独眼却知道这样的誓言到底有多么沉甸甸的份量。

这句誓言,比旗人的生命还要金贵。

“好,那就让阿布卡作证吧。”

没有商业合同,没有任何契约,仅仅只是在阿布卡画像之前的一句誓言,就让老独眼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做这笔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