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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梦行者

作者:马介甫 | 分类:玄幻 | 字数:113.6万

第七十一章 命定终须有

书名:御梦行者 作者:马介甫 字数:5634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5:14

屋外雨声哗哗不停,时而还能听到隐隐的雷声。

我们一群人在屋中焦急等待,突然胡同口响起汽车的声音。紧接着,乔安娜银铃般的笑声传进屋里。

大萌急忙打开门。穿着一身华丽礼服,头戴金色假发的乔安娜蹦蹦跳跳地进入屋来。一身是水、狼狈不堪的霍鹰跟在她身后。

我连忙把毛巾递给他,问道:“怎样?”

乔安娜抢着说:“太好玩啦~”

“好玩啥,差点没给我冻死,哎呀~”霍鹰说到,“能不能洗澡啊,我可不想感冒了。”

“都准备好啦,快去吧,在后屋。”成晓清说,“辛苦啦。看样子很顺利?”

霍鹰脱下湿透了的司机制服,说:“还算顺利吧。就是爆炸的时候,吓了我一跳。”他又回过头,对我们摆出一个谢幕的姿势,特意说到,“尊敬的西尔达维亚王国乔安娜公主的演技,简直是出神入化。没有一个人怀疑她。”

大萌摸着乔安娜的金色假发说:“娜娜,你留金发真好看,像个洋娃娃一样。以后你也染成金发吧。”

我这才发现,乔安娜居然是蓝色瞳孔。虽然我知道她有一半外国血统,可是她天生是黑发,随她爸爸了。好像听她说过,她妈妈虽然有斯拉夫和日耳曼血统,但也不是金色的头发。这回戴着金色假发,加上蓝色的瞳孔,笔直的鼻梁和雪白的皮肤,她还真像一个外国小公主。

“你们晚上这出戏,难度是最高的。”江南燕说到,“好在小乔妹子会说俄文,扮相又可爱;小霍哥社会经验丰富,说话作事有模有样。”

“那是,小鹰从小就跟他爸妈练摊,天天在街面上混,绝对比我们几个更通人性。”王巨君大力拍着霍鹰的肩膀说到。

“什么叫通人性啊,我又不是狗~”霍鹰推开王巨君,往里屋走去,说,“我得赶紧洗澡,泡泡热水澡,不然非得生病不可,不跟你们聊了呀。”

江南燕用赞许的眼光看着我们,说到:“你们每个人表现都非常出色。早上小王哥陪罗掌门演的那出戏,奠定了今天行动的基础。小张姐陪我演的第二出戏,出人意料地顺利。小安哥陪晓清哥演的第三出戏,虽然没按照咱们的计划顺利完成,但结果还是不错的。”

大萌笑着说:“我的角色是最简单的,就是站在那里就可以了嘛。”

江南燕接着说:“我们通过反复的暗示,在那位总经理的内心植入了一个想法,让他自己决定主动把货物运出来。这是全部计划中最关键的一步。你们要知道,当你告诉别人要做什么的时候,别人第一反应往往是排斥;想要成功,就一定要让人以为,他的做法源于自己的想法。”她看我们都听明白了,就又对大梦说,“小张姐,还得辛苦你几天,每天扮演侍女继续陪着我。咱们演戏要演全套,不能半途而废。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要每天缠着那位总经理,让他没时间安排卸货的事情。等过个三五天,他再想起给汽车卸货的时候,发现车上的箱子都空了,他很难想起是下雨天汽车被掉包了。他会认为是在仓库中被盗的。这样咱们就更不容易被怀疑了。”

“我也得继续陪罗掌门去发电厂看几天大门。”王巨君说到。

“是的,小王哥还得继续假扮几天霍桑。不过没关系,过几天你就推说南方有事,早点离开也没有关系。”江南燕说,“借着爆炸的声音,罗掌门派了两个人:一个人开走货车,另一个人把一辆空载的卡车停在那里,做到了偷梁换柱。那么,既然东西已经到手,罗掌门就会派人把载货的卡车送往马克·吉布森所指定的地点。马克·吉布森的单子,就算完成了。下面,就得帮小安哥完成你们的单子了。”

当天晚上,我们都在成晓清的住处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一回到学校,我就回忆起那天夜里和雷格巴老爹夜探仓库的时候想到的点子。我找来王巨君从马克·吉布森那里偷来的那个形状记忆合金的方盒子,把木雕小狗塞进去,然后和王巨君一起,惴惴不安地向休谟大宅走去。

走到内院门口,我没有盲目地前进,而是先把盒子掏出来,小心翼翼地试着。居然从门穿过去了,进入了内院。成功了!

我连忙和王巨君一起,一路小跑来到休谟大宅的门前。我从把木雕小狗从盒子里取出来,托在手里,并没有发生什么异样。看来进入大门就意味着成功了。于是,我俩按动了电铃。

打开门的,果然是管家弗里曼。他的黑脸上依然面无表情。他知道王巨君肯定是来找爱丽丝小姐的,就没有多问,随口说到:“小姐在一楼书房。”

我连忙把手中的木雕小狗递给他,说:“有个朋友要我把这个东西带给你。”

我满心以为他会欢快地接过,然后对我连连道谢。没想到看到这个木雕小狗的一瞬间,弗里曼受到很大惊吓,大叫一声,整个人向后跌倒,坐到地上,仿佛这个木雕小狗有毒一样,不但不敢接,反而向后连连倒爬几步,直到后背抵到墙上。

第七十一章 命定终须有

我看到,他坐倒的地上,流出一大片水。他居然被吓尿了。

弗里曼浑身颤抖着,眼泪流了下来,嘴唇抖动着,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就在这时,爱丽丝小姐摇着轮椅,从书房中出来。

突然,我感觉到手心发烫,下意识地把手中的木雕小狗扔在地上。一团黑烟从木雕小狗的身上窜出来。黑烟旋转中,升腾到空中。

此时此刻虽然正值下午,但整个环境都黯淡下来,阳光仿佛都被乌云遮住,四周被一股死亡和寒冷的气息所笼罩。

戴着高礼帽,穿着破旧燕尾服,脸色涂着油彩,手里拄着手杖的雷格巴老爹,从这团黑雾中走出来。

我赶紧捅了捅被吓傻了的王巨君,悄悄说:“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雷格巴老爹。”

“这家伙,看着排场,还有点外国神灵的气派。”王巨君点点头说。

雷格巴老爹向我点点头,说:“小子,你很有本领,说到做到了。我答应你,我必履行我的誓言。”

“他有啥誓言?”王巨君问我。

“他答应帮我办件事。”我悄悄回答。

“办啥事?”

“我不是没想好呢么……”

“哦。那你得好好想,这家伙看着不一般,挺厉害的。”王巨君说。

我也点头同意。

爱丽丝小姐见到雷格巴老爹,既不害怕,也不紧张。她摇着轮椅,移动到这边,对瘫坐在地上的一滩水中、不住颤抖的弗里曼说:“命运就是这样。我告诉过你,该发生的必将会发生。躲过一时,躲不过一世。弗里曼,最终你也只能接受现实的。”

弗里曼哆嗦着,泪流满面地说:“我还不想死,我还没活够,我还想……小姐,你救救我……”

爱丽丝摇摇头,看了雷格巴老爹一眼,又看了我们一眼。她问到:“是谁把他带进来的?”她指着雷格巴老爹说。

“是我。”我回答道,“非常抱歉,我也不知道会发生这种事……”

“你看到我,不害怕么?”爱丽丝问我。

“我为什么要害怕?”我疑惑地问。哦,我突然想到,她在考量我的人品。“在我眼里,你明明就是端庄恬静的富家小姐……”

她点了点头,又看向雷格巴老爹,说到:“雷格巴老爹,您能不能宽限几天?他还有心愿没完成……”

“我想提醒你,这位小姐,十年前的今天,他请求我帮助夺走别人生命的时候,是用自己的生命作为抵押的。他不是第一个试图通过作弊的手段,逃避自己的契约的。你们恐怕都能明白,这个世界上,欠的债,一定要亲自还的。”雷格巴老爹不慌不忙地说,“作弊的,我见得多了:有的女巫试图通过与恶魔签约逃过我,还有人试图通过献祭来贿赂我。但请你们记住,死生有命,轮回有律;我即规律,我即轮回;言出法随,无法反悔。”

“十年时间这么快就过去了?这么快呀……”爱丽丝感叹到,她冲雷格巴老爹点点头,说,“那就没有办法了,我能理解您的意思。这是命运使然。既然在此时此刻契约生效,那只好任命了吧。”

弗里曼绝望地望着我们,我连忙说:“雷格巴老爹,您不是答应我说,可以帮我做一件事么?能不能宽限他一些日子?”

雷格巴老爹用手杖轻轻地点了一下地板,耸了耸肩,说到:“小子,我跟你说过,我能做到的,是在我能力范围内的事情。我并不能修改命运,也不能忤逆轮回。我今天来接他走,即是因为十年前的今天,他与我立下契约。那一刻的起点,就决定了这一刻的发生。在此有两位高维生命,你们恐怕都应该能够明白,时间是不存在的,对于任何生命而言,执行超过自己所在维度的行为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我知道他说的高维生命,指的恐怕是我和爱丽丝小姐。我确实能够理解雷格巴老爹的话语,即,一个4维的生命,命运是确定的。如果把生命的时光看作是一条长长的香肠,生命中某一刻只是这条香肠的一个切片而已。想要改变命运,不是不可以,必须得提升生命的维度。这点摩登伽老师讲过,我也有很深的亲身体会。

这位拥有映照别人心灵的神秘体质的爱丽丝小姐,恐怕也能够理解吧。所以她也没有阻拦雷格巴老爹。

弗里曼放弃了最后一点希望。我们清楚地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从弗里曼的身躯里升腾出来,漂浮在虚空中。雷格巴老爹说:“死生有命,泰然处之吧。一切你所做的善行,都将得到报答;一切你所做的恶行,都将遭到审判。善恶不可相抵。你明白么?”

弗里曼的白影无奈地点点头,跟着雷格巴老爹,走向无尽的虚空。只留下一副黑人的躯壳,躺到在墙角。

随着雷格巴老爹的离开,寒气散去,黑雾消散,恐怖的气息逐渐消失,下午的阳光又从玻璃窗射进来,照到弗里曼脸上。他的脸上不再表现出狰狞和惊恐,只剩下平静。

愿他能得到安息吧。

这时,一个女仆从楼梯上走下来,见到这个场景,尖叫一声。爱丽丝告诉那个女仆,弗里曼已经死了,请女仆联系休谟老爹,找人办理后事。说完这些,她招呼我和王巨君随她去书房。

我看到掉在地上的木雕小狗,突然想起雷格巴老爹还没有兑现他的诺言,于是趁人不注意把木雕小狗捡起,偷偷装进口袋。

我们在书房坐下。爱丽丝坦率地告诉我们弗里曼的故事。她说,弗里曼原本是一名劫匪,专门抢劫银行和火车,做了很多杀人越货的坏事。终于有一天,他在抢劫银行的时候,开枪打伤了一个人,而那个人偏偏是当地的地区检察官。这位地区检察官向警方施压,迫使警方全力追捕他。他害怕了,便祈求了一位巫师,使用海地巫毒教的仪轨,召唤来雷格巴老爹。由于这位检察官也不是清白之人,命运使然,雷格巴老爹便带走了这位检察官的灵魂,代价是十年后雷格巴老爹来取走弗里曼的灵魂。

一开始,弗里曼还是半信半疑的。但当他亲眼看到雷格巴老爹带走那位地区检察官的灵魂的一瞬间,无尽的恐惧淹没了他。想到十年后他也会遭遇同样的命运,他彻底丧失了生活的味道,开始四处祈求,想办法获解救。终于,他打听到罗伯特·休谟先生是有名的神秘学家,很有可能有能力保护他。于是他跪拜在老休谟的膝前,祈求他的拯救。被他的诚恳所感动,休谟收留他,做了管家。他从此改邪归正,为了这个家尽心尽力,照顾所有人。只不过,他极其恐惧爱丽丝小姐;爱丽丝在他眼中,是无比丑恶和变态的模样,他每多看一眼都会恶心好久。

直到前几年,他随休谟一家一起迁居到东方,寄寓于此。他算计着日子,觉得可能有希望逃过一劫,所以绝对不敢离开被各种法阵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休谟大宅半步。他期望着休谟大宅的阵法能够拯救他。但命运的车轮滚滚,即使你试图走上不同的车道,终究你还是会发现,不管你绕了多远的路,最终依然到达了那个必然到达的车站。

爱丽丝无比感慨地对我们说:“弗里曼这些年,一直试图改过自新。他学习读书写字,学习烹饪料理,妥善地安顿家里所有人的生活,为每个人悉心考虑。即使是他不喜欢的人……”爱丽丝停顿了一下,继续说到,“比如我......他依然尽力安排好我的生活。我现在坐的这架轮椅,就是他找人定做的。”

“世间难得的,是浪子回头啊。”王巨君感叹说,“那个雷格巴老爹说,善报与恶报不能相抵,这点是最发人深省、引以为戒呀。希望弗里曼老哥最终能获得安息吧。”

我也点点头,然后对爱丽丝说:“非常抱歉,是我把那个雷格巴老爹带进来的。如果不是我的话……”

爱丽丝摆了摆手,说到:“即使不是你把他带进来,命运也会创造出别的方式,让他带走弗里曼的灵魂。殊途同归,你不过就是弗里曼生命中的渡船而已。”

听到渡船这个词,我想起雷格巴老爹似乎也说过同样的话。

命运真的很神秘,超过我的智力能够理解的程度。

“你不怪我就好了,”我遗憾地说,“其实我并不想做这条渡船。看到一个人离去,我的心里还是非常不好受的。”

爱丽丝说:“我对你不太了解,但你这个人蛮有意思的。说你没有智慧吧,你明明是个拥有超越普通生命维度体验的人;说你有智慧吧,你却胆小心软,而且看不透世间事。你真是一个矛盾的存在。”

我苦笑地说:“你从哪里看出我有超越普通生命维度的体验来着?我觉得我不过就是一个普通人而已;而且是那种不太聪明,不太有见识的普通人。”

爱丽丝笑着问王巨君:“他平时也这样么?”

王巨君点点头,也笑着说:“没错,他平时就这样——有时候明白得很,有时候又糊涂又怂。”

被他俩这么议论,我终归还是很惭愧的。仔细想了想,好像他们也没说错,只好苦笑着点头接受批评。

爱丽丝说:“恐怕你们已经知道,我在每个人的眼中,形象都不同。其实你们每个人在我眼中,形象和样貌也都不同。我不知道君哥在你们眼中是什么样子,但在我看来,是无比英俊,如童话中的王子一样。”

我看着这位络腮胡子、高大魁梧、浓眉大眼的糙汉,怎么也联系不到“童话中的王子”这个概念。听到爱丽丝的评价,我憋不住想笑。

王巨君自己倒是很得意,摇头晃脑的。

“而安先生你呢,在我眼中,虽然也是英俊和爽朗的;只不过,你的形象是多重的。和真正意义上的普通人——比如君哥或者弗里曼不同,你的形象是很多层影子叠加在一起,所以有时候,我眼中的你,是模糊不清的。这从晚宴那天我第一次见到你,就注意到这点了。这一点其实与我一样。我看自己的时候,也常常是模糊不清、身影多层重叠的。小时候我一度以为自己视力不好;长大了以后,我父亲以为我疯了;但到今天,我坦然地接受了自己的命运和状态。”

听她说这话,我倒长出一口气。我真的怕她因为弗里曼的事情怨恨我。毕竟王巨君那么爱慕她,如果她因为反感我而迁怒王巨君,真的不太好。

就在我们聊天的时候,听到楼道里一阵骚动。

我们三个人从书房出来,赫然看到罗伯特·休谟、马克·吉布森以及三个驼背的老头带着几个仆人正在安顿弗里曼的尸体。

我一眼就认出,那三个驼背老头,应该就是在一百年后绑架了大萌和乔安娜,与我们血战一夜的三只蜥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