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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抢圣杯,没让你拿它喝大酒!

作者:笨两点的小傻Z | 分类:玄幻 | 字数:21.9万

第四十一章:这么准,你才是archer吧?!

书名:让你抢圣杯,没让你拿它喝大酒! 作者:笨两点的小傻Z 字数:2378 更新时间:2024-11-04 18:06:53

之前在晚宴上,莫太封曾经这样评价过洛晓芹的飞针功夫:精准有余,隐匿不足。他自己也是玩暗器的高手,随手敲个杯子都能杀人。暗器暗器,讲究一个“暗”字。得在暗处给人杀了,那才能叫到门,否则的话,干脆也别玩飞针了,你直接扛两把斧头从正门一路劈进去,走黑旋风路线,不是更爽吗?

但,他不知道的是,在洛晓芹的家传功夫里,只要苦练精准度就行了,隐匿性根本是不予考虑的冗余。

飞鸢服一穿,直接天上杀你,还隐匿个锤子呢?

……

为了能将声音传达到,洛晓芹主动降低高度,几乎是贴着桥边的吊索掠过,一边高声喊道,“张嘴!”

“……啊?”此时的叶观武有些搞不清状况,他只看到一个大黑耗子一样的玩意儿飞过去了,天又黑,又下着雨,飞鸢服又是纯粹的黑色,他哪看得出这身衣服下是谁?

即便如此,他还是下意识张开了嘴。

恍惚间,余光瞥到一个瓶子形状的玩意儿从天上掉下来。

“砰!”

一发悠远、动听的枪声,叶观武已经没有力气回头看了,但他大概猜到这颗子弹是哪里来的,脸皮动了一下,扯出一个有些勉强的微笑。银瓶迸裂,玉浆混合着雨水,在空中洒出一道银白色的弧线。

和想象中的快枪手不同,在射击方面,亚瑟堪称是无师自通的天才。这一枪,甚至将风速和提前量考虑的分毫不差,掺着雨水的好酒不偏不倚,正浇在叶观武脸上。来不及细品,大口一张,直接咽了下去,险些给他眼泪都呛出来。烈火一般的触感从食道里滑过,说是“烫口烫心”吧,酒又是冷的。但吞咽下去后,陡然从下腹部升起一股暖流,烫的他几乎要从嘴里喷出火来。

原本陷入沉寂的酒虫,再次被这口续杯给唤醒了,给予了叶观武当即见效的正反馈。暖流发自颈椎,瞬间通抵四肢百骸,浑身的伤痛迅速愈合,不出片刻,甚至连疼痛都感觉不到了。

双手撑地,反向发力,叶观武的身体像一根被压缩到极致的弹簧,在短距离内爆发出惊人力量。双足齐出,趁着鸡仔分神瞬间,重重蹬在他的腹部。

“轰————!!”

音爆环挤开雨水,形势再一次逆转。

“呦,小子,动静够大的嘛。”亚瑟熟悉的声音从垒成一座小山的废弃车辆中传来,“你们这城市未免也太拥挤了吧?我骑着马赶路,居然都绕了十几分钟才到。我看这座桥也够宽敞的,拜托你就在这儿打吧,别换地方了。”

“亚瑟……”

叶观武心头一热,不管怎么说,在几近死亡的困境中总算等来救援,还是挺令人感动的。

“这瓶黄酒是那个小丫头给你带的,喏,就是天上飞的那个。度数不高,估计也是临时找的,救救急还行,将就着喝吧。”

亚瑟朝桥旁边黑压压的天空努努嘴,一边说道,“我是在半道上碰见她的,她还说要用针封住什么穴道……我也听不懂。总之,作为圣杯战争的另一组参赛者,她已经决定把宝押在你身上了。”

亚瑟扛起他的卡尔卡诺步枪,干脆就以废弃的车身作为掩体,半跪在地,原地起狙。

“我给你们提供火力掩护,我tm就不信了,狙击枪子弹,还打不穿那家伙的骨头。”

就冲这口国粹,足以说明亚瑟的语言适应力相当不错,对脏话的运用,也到了朗朗上口的程度。

“小子,是男人的话……”

“就给我往上顶!”

————

“又是你啊……”之前的交手,让鸡仔对亚瑟印象很差,本就可怕的脸顿时就更加板起来了。他倒也不是对亚瑟本人有意见,究其根本,还是处于原始社会的状态下,对火器的本能厌恶。

就算再怎么脱线,鸡仔本质上也算是带兵打仗的将军,他能敏锐地感觉到,当这种武器扩散开去后,对普通士兵的冲击力会有多大。即便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只要拿着它,扣动扳机,也足以杀死一名身经百战的士兵,这会让武艺的价值迅速缩水。

“砰!”“砰!”

枪火击打在锤面上,子弹随之弹开,鸡仔看向他的眼神愈发不耐烦。正当他抡动大锤,准备将瓮金锤当炮弹一样丢出去时,细微到无法被人耳捕捉到的锐器之声再度响起。

“??!”

鸡仔第一次表现得如此恍然,来回扭头,恨不得把脖子都转出残影,只为了捕捉到哪怕一点点细微的动向。

哪里?

这一次,又是从哪里攻过来?!

眼睛睁到最大,显得一对眼球越发凸出,几乎要从眼眶里爆出来了。要不怎么人家旷世奇才呢,环视一周后,竟然真的捕捉到了夜空中一抹转瞬即逝的银光,当即舞动大锤,盖住面门。

“叮————”

火花四溅。

针头最终扎在金锤表面,发出一声细腻的碰撞,并没有重武器之间大动干戈的感觉,但,带给鸡仔的威胁感却只多不少。方才那两针落在虎口上,已经让他在发力时有些异样感了,就连挥舞起大锤,手感似乎也与往常不同。这种不同很微妙,就力量上来说,并未减少太多,却足以引起他的警觉。

高手交战,哪怕只是一点点“手感”上的差异, 最终都会差之千里。

“该死……喝——!!”

他暂且先将锤子放下,难得扎了个马步,猛一运气,摆出一个硬桥硬马的架势。筋肉隆起,当即将扎在虎口处的两根飞针从皮肉中生生“震”出,掉落在地,叮当作响。两根针的针头处并未见一滴血,却明显沾着大片结缔组织,看着未免有些渗人。

不过,猛男就是猛男。鸡仔只是皱紧眉头,甩了甩手腕,往手掌上吐了两口唾沫。

正要弯腰去拎动大锤,再战三百回合时,却忽然没有力气了。

再一看,三根飞针早已在他没能察觉的时候,刺进了他的右臂当中,位置分别是:肘部肱骨内上髁后方,尺侧腕屈肌起点处和豌豆骨外侧,说的像人话一点,就是胳膊上的三处麻筋。它们位于皮肤表侧较浅,非常容易受到伤害,能在飞行途中甩出飞针,还要计算风向等各种变量,最终,让三根飞针精准刺中对手胳膊上的三处穴位。

透过狙击镜,亚瑟一整个呆住了,嘴里的香烟都掉到地上。

“我还当个鬼的archer,你才是archer吧?!”

麻筋受创,鸡仔的一整条胳膊都耷拉下来了,伸手去提,竟然生平第一次,没能握住自己的兵器,这让他陷入了巨大的自我怀疑中。怔在原地,整整三秒没有动弹。

三秒。

足够叶观武如张弓一般拉开身形、蓄满力量,一记旋动手腕的直拳,仿佛要将先前所受到的劣势全都还回去一般,重重击打在他的心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