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泪
作者:凄乐 | 分类:竞技 | 字数: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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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梁云荆
“我不想再做穷人了。”
1991年,阿伦?艾弗森的第二个妹妹莉莎出生。而他们的爸爸弗里曼如此庆祝自己二女儿的问世:因为携带过量毒品,他被捕了。在法**,他说:“我没有名车,没有钻戒,没有奢侈品。我只想还债,支撑家庭。”但是,抱歉,法庭不那么讲情面。何况,自打1988年一次交通意外被解雇后,弗里曼偷鸡摸狗的事情实在太多,终于有机会把他关进监狱清净了。法官毫不犹豫,判了22个月,后来又因为其违反假释条例,加了一倍刑期。
那时艾弗森刚上高中,家庭大厦忽倾,阿伦?艾弗森几乎痛恨弗里曼——尤其当他看到母亲必须加紧工作,来照管那狱中男人的两个女儿。然而,时光流逝,他逐渐明白了。这个父亲,名义上的父亲,并不想为非作歹。他没有本事抢劫,也不想伤害别人。他虽然携毒却并没狠沾那玩意。他也不想过那样的日子,他仅仅想使家庭生活下去。
生活永远不可能廉价。陪审团和法官不会探入到每个家庭来探问他们的生活。
就在父亲入狱之前一年,阿伦?艾弗森失掉了他最好的朋友。托尼?克拉克,当年22岁。在球场上被艾弗森修理后,托尼没像其他孩子那样气急败坏,而是心悦诚服地鼓励他:“你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家伙!”艾弗森曾经喜欢游荡、逃学或者和小兄弟们在街上晃来晃去,而面前总会很不巧地出现他面色铁青的老妈,把他揪回学校。而那都是托尼告的密。艾弗森15岁时,一场械斗送走了他的八个好朋友,包括托尼在内。
当然,没人去在意僻远街区孩子们的死亡。尸体被送走后,污水会洗清血迹。孩子们生生不息地蓬勃生长,毒品和枪弹永远不会缺少。阿伦?艾弗森的耳边没有人再唠叨。他的朋友们,那些拍打他、鼓励他、拿他开玩笑、和他一起走街串巷的孩子们躺进了坟墓。大规模突如其来的死亡使他胆寒。
没有人——他自己也不能——确定是什么时候,他彻底下定决心。但至少,那次械斗之后,他对母亲说:“妈妈,我不想做穷人了。”
他的身体里依然藏着他街区的精神。最朴素最直接的为人哲学:弱肉强食、独立、自信、奋斗。但是,他想走出这片街。就像森林教会了猎人在森林中生存的智慧,而猎人依此走出森林一样。生身父亲的背叛、继父的不幸、母亲的痛苦、妹妹们的穷困、兄弟们的死亡、17岁那年的入狱,以及无时无刻提醒着他生活阴暗面的污水和霉墙。他想走出去。
那是90年代初。NBA经历过70年代末的低迷,迎来了80年代黑白双煞拉里?伯德与魔术师营造的繁荣,正在迈入黄金时代。1992年,梦之队在巴塞罗那奥运会横扫千军夺下冠军,使80年代末“美国篮球已失去权柄”的错觉消失了。迈克尔?乔丹正代表着NBA,朝一个神话般的不朽地位攀升。他代表的远不只是篮球竞技的极限,而且是一个黑人的神话,远远超出体育。一个纽约布鲁克林的穷小子,可以依靠自己的才华、奋斗和优美技艺,成为一个体育联盟的王者,成为一个体育品牌的王者,成为一个代表时代趣味的人物,拥有享之不尽的金钱和全世界的关注,成为另一个层次上的世界之王。
有无数NBA球员在梦想着挣大钱。波特兰开拓者的伟大中锋比尔?沃顿曾经聊过一个少年时的笑话:“我小时候看NBA球赛,便对我父亲说,爸,我要去打NBA,当联盟MVP,给你挣辆汽车。我爸回头问我:‘什么是NBA?’”此后,沃顿功成名就,夙愿得偿。
阿伦?艾弗森在1992年的单季948分打破了摩西?马龙的得分记录,而这位前辈巨星和艾弗森有类似之处:他打职业篮球,也是为了避免母亲的*劳。当他高中毕业直接朝NBA进军时,目的无比明确:“妈妈,我不希望你再*劳了。”
但是,沃顿和马龙都没赶上最好的时代。话说NBA在60年代,北斗巨星维尔特?张伯伦不过年薪十万。1979年,拉里?伯德还在印第安纳大学读书,他的代理人鲍勃?伍尔夫就敢对凯尔特人官方开价:“100万一年。”当然,最后被压到了65万--那一年,阿伦?艾弗森4岁。NBA五度常规赛MVP“天勾”贾巴尔挣着65万一年,联盟第一摇钱树J博士朱利叶斯?欧文则是58万。到80年代末,伯德和“天勾”都已挣到300万开外。1994年,阿伦?艾弗森高中毕业那年夏天,NBA状元普度大学的“大狗”罗宾逊对密尔沃基雄鹿队说:“我希望,成为第一个一亿身价的人!”
那个时代物价飞涨,于体育明星们而言,百万美元只在指顾之间。对艾弗森来说,这是他计划的一部分。高中的艾弗森在篮球与橄榄球之间摇摆。任何一项上的成就,都足以让他成为职业球员,签下大额合同。篮球和橄榄球是他打开财富之门的钥匙。贝泽高中因此而欢迎他。NIKE和各高校因此而垂青他。但是,短暂的入狱时光,令诸多名校把他视为另类:对艾弗森才华的垂涎,还不足以抵消他们明哲保身、远离麻烦的欲望。
或者,你也可以这么说:他们错过机会了。
一个叫埃迪?梅伊斯的人对他伸出了手。“只要他不再跟监狱沾边,我们大学肯定要他。”在他身后的并不是二三流兼做球员中介的垃圾大学,而是名校乔治城大学。乔大篮球队主教练约翰?汤普森的结论更加干脆利落:“阿伦?艾弗森有问题?拜托,我需要的只是篮球。”
也许,反而因为如此,命运替他在橄榄球和篮球间做了选择。阿伦?艾弗森将脱离贫穷的希望放在了篮球上,把未来交在了约翰?汤普森手中。
1994年秋,阿伦?艾弗森去了乔治城大学。因为那桩官司,他一年没能打正经比赛,也错过了肯塔基大学的奖学金机会。但他在一个教育中心完成了高中教育。
他在汉普顿的水漫金山中度过了十九年时光。经历恐惧、希望、失望、背叛、污蔑和重生。他的天才一度被乌云遮盖,但并没有把他击垮。最后,那些杀他不死的,都成为令他愈加坚强的因素。那片曾经深陷他的泥潭,教会了他所有的生存法则。
他的梦想无比朴素而切近。橄榄球的故事到他高中时就结束。他要做的是走出街区、贫穷和罪恶,朝富有与安全——对他来说,这两者是一体的——攀登。没有虚饰或造作。他也已经无所谓周遭的理解或肯定。沉默不语的以自己的方式奋斗下去,即是如此。
他走出了弗吉尼亚,走出了贫民窟。而他的篮球生涯,就此真正开始。
乔治城的约翰?汤普森37岁之前的每个夏天,纽约历史上最伟大的中锋之一帕特里克?尤因都会回去乔治城大学,独自推开训练馆的大门,换训练服,戴护膝和护腕,和儿子小帕特里克聊天,然后开始热身。与1981年,他初来时唯一的区别,是他不再会因为找不到更衣室,而用带牙买加腔的英文去问路了。
他和这个球馆的缘分本已该尽,1985年夏天他成为NBA选秀大会状元,然后去到纽约这个世界上最为声色犬马的城市,成为篮球世界最大圣地麦迪逊花园的主人。可是,他每到夏季都逃回乔治城,然后孜孜不倦地致力于提高技巧。回到乔治城,他像一个大一新生,与每个人击掌,然后独自重复那些纽约人已熟极生腻的动作。
而使他热衷于这一切的人,是叉手在一旁观看的老师,乔治城王牌教练约翰?汤普森。
按照汤普森的说法:“帕特里克在给所有关注他的人做示范,就像在用行动表示:喏,他就是这么干的,他就是这么努力的,他就是这么成功的。”
“这就是乔治城大学球员们理应学习的。”
乔治城的孩子们醉心于尤因推开门的一瞬间。他,1982年大一时就带着乔治城和北卡的詹姆斯?沃西与迈克尔?乔丹会战NCAA决赛,最后一分惜败的巨人;1984年84比75击倒大梦及其休斯顿大学的战神,会重新回到他辉煌开始的地方。1988年,刚入学的阿朗佐?莫宁成为尤因的影子。他们在夏季训练时相遇。一个天生着煞神般的钢筋铁骨,演罗马角斗士不用化妆,一个年仅26岁就长得像只百年猩猩怪,比1789年建立的母校还老。训练中硬碰硬来了几下,彼此发出了几声怒吼,莫宁被撞倒,旁观的大学生误以为自己在看泰坦巨神们打架。在他们建立友情的那天末尾,他们几乎吵了起来。一个比另一个更大声,训练馆里雷声阵阵。但是,第二天,一切又恢复如初。他们训练,喝水,聊天,在走廊里像巨人一样发出轰然的笑声。夏季的乔治城餐桌上,这两条大汉时常出现电闪雷鸣的语声:“老子宰了你!”“我拿管猎枪杀了你!”
“他们老那样。”乔治城的孩子们心有余悸地说。“有时候,他们满怀仇恨地盯着对手,好像马上要把餐盘扔到对方脸上去。”而汤普森教练在邻座听着,行若无事,指挥其他探头探脑的学生继续吃饭。尤因、莫宁,以及介于他们年龄之间的穆托姆博,构成了乔治城大学篮球的脊梁。你可以把他们三个人打球的录像在校园大屏幕反复播放,来传播学校的精神——当然,可能会吓坏小孩子。
乔大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离白宫两英里。成立那年(1789)恰逢法国大革命,顺便沾染了一点启蒙主义和政治思想。全美历史最悠久的天主教大学,学生必须修读两个学期的哲学和神学。政客的乐园,外籍学生的舞台。
而约翰?汤普森先生,在这里当了27年篮球主教练。
他也有过辉煌的日子:208公分,123公斤,60年代,这副铜筋铁骨的身板,让他打上了NBA。他在波士顿凯尔特人度过了1964-66两季。众所周知,那正是凯尔特人随心所欲包揽冠军的王朝年份。他作为篮球史上最伟大人物之一、最杰出防守球员比尔?拉塞尔的替补,在篮球史上最伟大主帅红衣主教奥尔巴赫座下听旨。1966年他退役了,去当了两年高中篮球教练。1972年,他被乔治城大学雇佣。
他信奉红衣主教的凯尔特人篮球哲学。坚硬、扎实、迅速、窒息的防守、灵活变通、不择手段。中锋出身的他,培养出了尤因、穆托姆博和莫宁这样的铁汉。他和红衣主教一样不为流俗意见所熏染。他率领着乔治城取下了1984年NCAA冠军,使尤因初次击败他的夙敌大梦奥拉朱旺——如果不是1982年迈克尔?乔丹的神奇跳投,乔治城本该击败北卡罗来纳,拿下那年冠军才是。就在阿伦?艾弗森入学之前两年,乔治城还拿下NCAA大东区的常规赛冠军。
他是个善于控制队员情绪的教练。后人回忆起80年代的乔治城,都还心有余悸:“那就是十二个饥饿的黑人!”乔治城胆大包天,防守不间断施压令人窒息,而进攻则充满侵略性和冲击力,奔走如火焰。坐居火焰中心煽风加柴的,就是汤普森教练。
汤普森教练最喜欢营造的,是如下氛围:“我们去对抗那个*充满诽谤者的世界”。他,一个黑人教练,深明他的弟子们的心理:他们所承受过的种族歧视,他们内心的绝望和愤怒。他将这一切引导到了球场上。
1993年12月,他见到了安?艾弗森。这位伟大的母亲第一次主动去找一位篮球教练。那时,她已经有十八年没怎么碰这项当年擅长的运动。她对汤普森教练的了解,是因为弗吉尼亚州口耳相传。
“你知道约翰?汤普森吗?”
“知道,阿朗佐?莫宁的教练嘛!”
1992年NBA榜眼莫宁,乃是弗吉尼亚的篮球英雄。安?艾弗森循着这条路到达了汤普森门前。她的要求简单质朴:“我觉得,您是个能把我儿子导向正途的教练。”
而汤普森教练,如是形容他的想法:“在弗州,阿朗佐?莫宁是个英雄,所以艾弗森家会来找我。无论过去发生了什么,阿伦,他是个聪明的年轻人。他理应获得入大学教育的机会。他将必须遵守所有的规章制度——和所有的学生一样在教室上课。”
1994年8月,乔治城大学组队参加肯纳夏季联赛,艾弗森被放在了名单中。首场比赛,他上半场就得到30分,全场40分。第二天,33分。第三晚,决赛,他26分。这是他第一次为乔治城赢回荣誉。在体育馆为他加油的,包括前乔治城超级中锋迪肯贝?穆托姆博。
但是,他甚至没来得及接受采访,就被带离了球馆——汤普森先生严禁新生接受采访。经此一役,他被严格、残忍、原则性极强的汤普森教练接纳了。但这也意味着,他必须开始遵循“照我的话做不然就滚蛋”的篮球哲学。烈火一样富有侵略性的乔治城篮球。盛产硬汉铁骨的乔治城大学。莫宁、尤因与穆托姆博那样电闪雷鸣的喝吵背景。这就是19岁的阿伦?艾弗森即将面对的一切。
噢,冠军?
1994年11月27日,乔治城大学赛季首次对垒NCAA卫冕冠军阿肯色大学。下半场过了7分钟,阿肯色已64比40领先。阿肯色控卫科里?贝克,得意的双手食指举天。大前锋鲁?洛伊,正在找词夸奖全场34分13个篮板的明星前锋科里斯?威廉姆森:“这家伙真是火上浇油啊,看得我都嫉妒了。”
球场另一边,失败者约翰?汤普森教练,却似乎根本无所谓。他谈论失败,就像一个老头子拂去葡萄酒瓶上的蜘蛛网一般轻松。
“球队刚换了六张新面孔,然后赛季一开始就和全国冠军打。嗯,技术发挥生疏,我当然早有预料啦。”
六张新面孔,六个还不习惯乔治城大学球衣的少年。其中那个脸上一点都不紧张的,是谁来着?阿肯色的卡利帕里教练赛后沉思着对记者说:“那小子好像无处不在似的。”那个无处不在的家伙,好像在另一个时空打球。无论对方投中与否,他都拍马疾行,运球杀过半场。他想在何时何地投球,你压根阻挡不了,全随他高兴与否。队友们眼望分差双腿发软时,他就像个老大一样,拍手鼓励他们,责骂他们,喝醒他们,接着继续奔驰。
“他简直就像伊塞亚?托马斯第二代啊?!”华盛顿媒体如此评价。
用刚率领底特律活塞拿下1989、1990两届总冠军、当代最灵动华丽的小个子后卫来举例,这赞誉可是相当有分量。
如果你看数据,这孩子打了一场糟糕的比赛。18投5中,2次助攻,8次失误,19分。可是,对手的卡利帕里教练也承认:“敢给这孩子这么多上场时间,真得为汤普森鼓掌。”贝克说:“如果他的支持者……嗯,他的帮手,能够跟得上他的话,他们会特别可怕。”
阿肯色得对这个新生严阵以待:每当这个小子切入,就派弱侧球员前来补防。如果他切入出手,无论防守成功与否,阿肯色都会趁他还在己方禁区的时候,在另一侧动手反攻。麦克丹尼尔总结说,“他总是能切入,但分球并不多,而且并不是每回合都回防到位。”
的确,比起这个孩子的蜂鸟速度,他的队友更像还停留在马车时代。他带着乔治城在场上飞奔,但是,队友和他毕竟太不熟悉。中锋奥泰拉?哈林顿只好在场上练折返跑,几乎拿不到球。因此,到了后来,全队都已不愿意和阿肯色纠缠了,于是乔治城近于脱节。全场就剩下这孩子一个人与阿肯色全队赛跑。
但是,虽然大比分吞下这块蛋糕,可是阿肯色还是被噎得嗓子发疼。
因为这个孩子不知疲倦。落后10分,14分,18分,20分,似乎对他毫无影响。阿肯色和乔治城的老行家们看到分差到了20分,就开始心有灵犀地收手、放缓,只有他一个人无视分差地来回穿梭。他像一只蜜蜂,保持着嗡嗡的节奏,让阿肯色人领先了20分都轻松不得,唯恐被他叮上一口。每次他切入,阿肯色人都必须不厌其烦地前来包夹围堵——一个人盯防,根本无法应付这无法无天的孩子。
不是全国冠军队防守意识或技巧有问题。只好说,用来收罗斑马的栅栏挡不住鹰隼。他的奔走,超出了阿肯色人的节奏。于是这成了场庞大的追捕游戏。下半场分差已使胜负锁定,可是这只蜜蜂还在球馆里飞动。抢前断球、争地板球、切入、上罚球线,造成犯规。阿肯色人提前欢庆的机会都逮不到,大队人马前呼后拥,张牙舞爪地捕蜜蜂。
只有一次算是捕住了。
终场前10分钟,阿肯色领先20分。防守机器雷吉?加雷特,196公分高,摆着一副拳击手的架势,和那个小子胸贴胸。他抿着嘴低头看着对面的一年级生,而乔治城的新生压根不理他,也没有兴趣和他对送秋波。接到球后,他第一时间回头,眼盯的是篮筐的方向。和冠军较劲对眼神摆造型?抱歉,没什么兴趣。他有更重要的事。
“这只是他的第一场NCAA比赛。他会成为本届NCAA最让人激动的新人。”卡利帕里一直在找词形容那个孩子,最后逮住了这么一句。
“他是叫阿伦?艾弗森是吧?”
是的。
父子1994年的艾弗森,被认为是1989年的肯尼?安德森之后,高中篮球界最好的控卫。而肯尼这厮,恰又是一个反面典型,即使他才华横溢,一手鬼神难测地运球,穿梭人群如入无人之境,仍然因其孤胆式的英雄主义被视为异类。就在1994年,全联盟都厌倦了他的独断专行。因此,世界等待着约翰?汤普森教练用铁腕和缰绳,去栓束艾弗森,*迫他成为一个规行矩步、合辙克制的后卫。可是,汤普森教练并没那么做。
世界希望他对艾弗森严加管束,加以鞭笞;他却对他关爱有加,苦口婆心。世界希望他让艾弗森洗心革面,褪尽街头篮球的华彩;他却很欣赏艾弗森的个人技巧。他给了艾弗森舞台,从对阿肯色大学之战的信任开始。
阿伦?艾弗森获得了一个精神上的父亲:一个真正理解他,与他诚心交流,而且保护他的教练。他的父亲,给他生命的那位不知所终,养育他的那位正在坐牢。他走进球馆,有一个高大的黑人会走过来,对他说:“别去看那些媒体和记者们嚼舌根,他们说的都是垃圾。你要发挥你自己的天分,知道吗?”
他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他说,他要为自己的教练而战。
大一赛季,虽然开局的那晚并不美妙,但赛季结束时,他交出了场均20.4分4.5次助攻的表现,场均另有3次抢断。但是,场均失误高达4.4次,命中率39%,三分率23%。他的数据,荣耀与阴影并列。在光明的那一面,他是全国屈指可数的得分手,是无法阻挡的闪电奔袭者,1994-95季大东区年度新人及最佳防守球员。而在另一面,他的投篮时机选择、进攻节奏处理,都还有提高的余地。
64强赛,乔治城击败了佛罗里达州大学,随后进十六强。对手是拥有杰里?斯塔克豪斯和拉希德?华莱士的名校北卡。上半场,艾弗森一球未中,乔治城落后16分。下半场,他得到了24分和8个篮板,全场观众为他起立鼓掌。但是,这依然没能挽救他的大一赛季。赛后,媒体并没为他下半场的暴风发挥唱赞歌,而关注于他上半场的“自私表现”。
在他的一生中,传媒都在扮演一个短视而势利的角色。在对他极尽赞美之能事之后,媒体又急忙追过来,揪住他的痛脚啮咬不已。“阿伦?艾弗森是否太自私了?”“他有时会忘记自己是控球后卫。”“他和奥泰拉?哈林顿从来无法同时发挥好。”当他在球馆中加班训练时,类似论调在外面的世界横飞。
约翰?汤普森把球馆的门关上,没有让这些话骚扰到他。“我们可不能让每个人都满意。”他说。“耐心一点。”
非议犹如被海浪冲上沙滩的杂物,随着时间潮水的冲洗,不久便归于沉寂。大二,阿伦?艾弗森把所有人的非议堵住了:他的投篮命中率达到了惊人的48%,三分率37%,场均抢断3.3次,场均失误则下降到场均3.7。场均25分4.7助攻。他的投篮,他的远射,他的跳投选择和失误控制,一切都在进步。大二的他,已经要成为全国第一后卫了。
但是,争议并没有少一些。
.“正确的”和“错误的”
1995年11月,与前一年阿肯色VS乔治城几乎同时:这一次的对手是亚利桑那大学。乔治城和阿伦?艾弗森,又一次成为配角。
《SI》杂志后来如是描述当夜之战:亚利桑那野猫们整齐地奔跑,乔治城的领头猛犬跑得比任何野猫都快,但其他的猛犬却拖拖拉拉不成队列——于是野猫赢了。媒体总结说:这再次证明一个篮球的终极真理——再伟大的个人,也没法击败好的球队!
亚利桑那球员在赛后采访中滔滔不绝地夸口。“我们是一个球队!”雷吉?盖尔瑞大声说,“别给我找什么理由,他们一定会说乔治城还年轻啦,教练汤普森感冒指挥不好啦。得了吧,我们姿态放得比较低,而且打得比他们更脏更彪悍!”
为什么他如此激动呢?有两个原因:其一,两年前他曾和艾弗森在一个训练营里相遇过。“我们是在打篮球,又不是在打一对一斗牛!”盖尔瑞得意洋洋地宣布说。其二,他代替了1995年加入NBA的达蒙?斯塔德迈尔,成为亚利桑那首发控卫。“哼,他们以为我们丢了达蒙,球队就死了?他们看低我们?我们用实力回击了他们!!”盖尔瑞不依不饶。“好啦,我倒宁愿我的球队有个每场得10分但是能分球的控卫,也不想要一个得了40分但只有几次助攻的后卫——如果你有后者,你能赢点儿比赛,但得不了冠军。”到了最后,他连前辈达蒙?斯塔德迈尔都喷上了。“他是个好球员,他得分能力很强,可是他的得分没帮我们赢下该赢的比赛呀。”
事实上,当晚阿伦?艾弗森得到40分,27投12中。对一个后场球员,你很难挑剔许多。亚利桑那的教练卢特?奥尔森就没盖尔瑞那么血冲脑门地激动。“胜利的关键在于,我们全队60%的命中率……如果我们球队可以投出这么高的命中率,让艾弗森为所欲为也可以。”
和上一季的情况类似:乔治城全队都跟不上艾弗森的速度,内线的奥泰拉?哈林顿和贾赫迪?怀特,杀到前场时进攻都已结束了。而在快节奏攻防中,乔治城防不住亚利桑那的进攻——让亚利桑那投出了60%,这才是失败的关键。
亚利桑那的西蒙如此承认,“我们在每次艾弗森企图做挡拆时都包夹他,使他疲惫。而他的队友也帮不上他。呃,另外,雷吉?盖尔瑞一直在和他斗嘴,分散他的注意力。”
就在这晚之后,所有媒体又开始粉墨登场。他们决定用华丽的言辞来教导阿伦?艾弗森,怎么打“正确的”篮球。对一个控卫来说,自私是错误的,无私是正确的;大量持球是错误的,多分球是正确的;独自奔袭是错误的,迎合全队节奏是正确的。康涅狄克大学甚至有球员描述说,乔治城的战略,就是“一人快攻”。
可是约翰?汤普森,对所有的非议置若罔闻。他对待记者们,就像一个耐心的老爸在用糖哄孩子。“想一想开幕战,106比57击败对手吧。”他说,“我们要让比赛继续充满压迫性。呃,阿伦说,他会邀请奥泰拉?哈林顿他们一起融入这台进攻的晚会,但你总得等一等吧。”
做了二十几年教练,和NBA史上最伟大王朝、最伟大中锋之一、最伟大教练相处过。大学篮球界比约翰?汤普森更理解何谓团队,何谓纪律的人,并不那么多。但他依然选择保护阿伦?艾弗森,而且不断要求他“打出自己的风格”,而让其他的队员“尽量跟上阿伦。”这成了汤普森教练生涯的一大争议。只是,无论外界如何评论,汤普森依然如故。他似乎决意要让艾弗森成为另一个自己:无视纷扰流言的,富有侵略性的,与世界对抗的男人。
他经过红衣主教的铁腕,了解如何管束天才。尤因、莫宁和穆托姆博这些中锋是天生的大山,汤普森用铁锹与巨斧把他们凿成了钢铁巨人。而阿伦?艾弗森是一个飞扬奔逸的天才,是桀骜的烈驹。一旦驯服他,犹如引刀骟马,阿伦?艾弗森的骄傲、才情和创意,都会被敲折磨平。
“他曾经被监禁过,”约翰?汤普森1996年做如是总结,“我不希望在篮球场上再给他任何监禁。”就是在这样的,善意的“纵容”之下,阿伦?艾弗森长大了。
答案时光不情不愿地移向了1996年3月。媒体东张西望,寻找着新的天才。阿伦?艾弗森,乔治城的阿伦?艾弗森,“不正确的”阿伦?艾弗森,一直被拿来作为媒体报道背景——例如“某某在对阿伦?艾弗森之战中抢断比他多一次”的阿伦?艾弗森,要结束他的第二个大学赛季了。大学篮球界终于陆陆续续开始承认,最后归结到1996年3月18日的《SI》杂志上:“即便对康大的雷?阿伦、马萨诸塞的马尔库斯?坎比、威克森林大学的蒂姆?邓肯满怀敬意,可是如今大学篮球的全国第一球员,是乔治城的二年级后卫,阿伦?艾弗森。如果把他摘除出球队,那么,乔治城可能只剩下挣扎的余地。而拥有了他的乔治城,是全国四强的有力竞争者。他使乔治城成为了全国最令人激动的球队之一,他几乎单手把这支缺乏天分的球队提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
“而且,在他那坎坷的高中生涯后,展示出了惊人的成熟。”
他是全国级的球员了。不只是汉普顿,不只是弗吉尼亚,而是全美。他的世界变得辽阔。媒体也愿意先承认他的成熟,然后把他拉拢到自己这一边。他的私人世界也开始被打开了。他的往昔,他的风格,以及——呃,你得有个绰号吧?
媒体对一个球员的称呼,分几个级别。如果你籍籍无名,提不起来,媒体会在你的姓名全称之后,加上“来自某某球队”的标牌。如果你稍微有名一点,媒体会称呼你的全名或姓,略掉后缀。如此而上再高级一点,媒体会直接称呼你的名字——到这个待遇,你已是家喻户晓的明星了。但是,有时候,这种做法会有问题。因为许多人的大名过于平凡,辨识度低。嗯,那么就给个绰号吧。
于行走江湖的人物而言,姓名并不可靠。相对而言,绰号是对一个人最简洁精当的判断。
阿伦?艾弗森坐在1996年3月的春日阳光中接受采访,第一次在全国性媒体上谈到了这个词。“绰号?”“答案。(Answer)”“这是什么意思呢?”
“呃,在汉普顿的时候,我们玩儿一对一。他们说,我就是答案。如果你想赢,我就是答案。如果你想得分,我就是答案。”他指了指左臂二头肌,那里文着一个“答案”字样。
他好像从来无意掩盖自己的过去。他平静地聊到了他的往昔,他的街头背景,他那些兄弟。即便已经是全国第一后卫,他的打法依然迅猛绝伦。大二赛季,他因为小伤被缝了27针。在细节上,他不断完善,但大体上,他依然是那个样子:比起在汉普顿,比起在高中联赛,他只是更快、更锋锐、更精确了。但大体上,他还是和那晚袭扰阿肯色一样,犹如一只蜂鸟:快到难以想象,永远不停止振翅。
在“答案”文身的下方,是一只虎头犬——乔治城大学的吉祥物。这是他的第二身份。乔治城是他的崛起之地,是他次于汉普顿的第二故乡和精神家园。在乔治城的这两年,虎头犬桀骜骁勇的精神融汇到了他的身体之中。
可是,1996年春,当乔治城在NCAA四分之一决赛中被马萨诸塞击败后,他却做出了如下决定:“我要离开乔治城大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