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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

作者:维克多·雨果 | 分类:其他 | 字数:31.2万

第七卷_二、神甫和哲学家是两回事

书名:巴黎圣母院 作者:维克多·雨果 字数:5676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6:51

二、神甫和哲学家是两回事

贵族小姐们看见的那位站在圣母院北钟楼顶上凝视吉卜赛姑娘跳舞的神甫,正是克洛德·弗罗洛副主教。

读者一定还记得,副主教在这座钟楼里为自己设置了一间神秘的密室。(顺便说一下,今天,在两座钟楼间的平台上,朝东有一个方形小窗洞,离地一人高,从窗洞里可以看见一个小屋,但这是不是副主教的那间密室,我就不知道了。那间陋室,如今空空洞洞,一无所有,破烂不堪,墙壁上灰泥乱抹,还零乱地“装饰”着几幅发黄的拙劣版画,画面上是几座教堂的正面。我猜想,这个陋室同时穴居着蝙蝠和蜘蛛,因此,苍蝇受到两面夹攻,濒临灭绝。)

每天,日落前一小时,副主教总要从楼梯爬上钟楼,躲进那间密室,有时彻夜待在里面。那天,他来到密室的小门前,从腰包里掏出总随身带着的结构复杂的小钥匙,插进锁孔,忽然,他听见手鼓和响板的声音。声音来自前庭广场。前面说过,那间密室只有一个小窗洞,朝向教堂的圆屋顶。克洛德·弗罗洛连忙抽出钥匙,不一会儿,他就爬到了钟楼顶上,阴郁而沉思地伏在栏杆上,正是那几位贵族小姐看见的样子。

他站在那里,庄严肃穆,宛若泥塑,出神地看着广场,全神贯注地想着心事。巴黎在他脚下铺展开来,钟楼尖塔数不胜数,天边山丘环抱,平缓柔和,塞纳河弯弯曲曲地从一座座大桥下面流过,市民在街上波动,炊烟在空中缭绕,屋顶鳞次栉比,犹如一串串链环,挤压着圣母院的屋脊。可是,在整个城市中,副主教只看着一块地面,那就是前庭广场;在整个人群中,他只注视一个人,那就是吉卜赛姑娘。

要说清楚那是什么样的目光,为什么那目光中射出火焰,这是极其困难的。那是发呆的目光,然而充满迷惘和不安。他全身凝然不动,只是偶然不由自主地颤抖一下,就像树木在风中摇曳一样;他双肘伏在栏杆上,但比栏杆更像石头;他脸上微笑僵硬,连肌肉也在抽搐:看到这一切,你会以为克洛德·弗罗洛身上只有那两只眼睛还有生命。

吉卜赛姑娘正在跳舞。那是普鲁旺斯的萨拉邦德舞。她边舞边用手指尖转动着手鼓,不断抛向空中,轻灵,敏捷,欢快,丝毫没有感到有个可怕的目光沉甸甸地落在她头顶上。观众密密麻麻,一个可笑的男子穿着半红半黄的大袖口外衣,不时地站起来让观众围好圈子,然后又回到离姑娘几步远的一张椅子上坐下,把山羊的脑袋放到膝盖上。这个人像是吉卜赛姑娘的伙伴。克洛德·弗罗洛站得太高,看不清楚他的模样。

副主教看见这个陌生男子后,注意力似乎就分成了两半,脸色越来越阴沉。突然,他直起腰,一阵战栗掠过全身。“这男人是谁?”他咬牙切齿地说,“我一直看见她是一个人。”

于是,他又钻到螺旋楼梯的弯弯曲曲的拱顶下面,下楼去了。当他经过钟笼门口时,从半掩半开的小门里看到了一件怪事,大吃一惊:他看见卡西莫多伏在板岩挡雨披檐的一个窗口上,也在凝视广场。他那样聚精会神,都没有发现养父经过。他那粗野的眼睛里有一种异样的神情,那是陶醉的含情脉脉的眼神。“这就怪了,”克洛德喃喃自语,“难道他在看埃及姑娘?”他继续下楼去。几分钟后,心事重重的副主教走出钟楼底层的侧门,来到了广场上。

“埃及姑娘干什么去了?”他混进被鼓声吸引来的观众中问道。

“不清楚,”他身旁的一个人回答,“刚才还在。我想,是到对面那幢房子里去跳凡丹戈舞了,是他们喊她去的。”

刚才埃及姑娘翩翩起舞,变幻莫测的舞步遮住了地毯上的阿拉伯图案。现在,就在姑娘待过的地方,副主教只看见穿红黄两色外套的男子,为了也能挣几个小钱,在观众面前走圈子,双肘夹在腰上,头向后仰着,脸涨得红红的,脖子绷得紧紧的,嘴里咬着一把椅子,椅子上绑着一只猫,是向邻居借来的。那猫吓得“喵喵”直叫。

“我的圣母!”当街头艺人咬着椅子和猫筑成的金字塔汗流满面地经过时,副主教叫了起来,“皮埃尔·格兰古瓦先生在这里干什么?”

副主教严厉的喊声使可怜的江湖艺人心头一震,一下子失去了平衡,金字塔摇晃起来,椅子和猫乱七八糟地砸在观众头上,观众嘘声顿起。

幸亏皮埃尔·格兰古瓦(因为确实是他)乘着混乱躲进了教堂(是克洛德·弗罗洛示意他跟去的),否则,他肯定要遇到麻烦,猫的主人以及周围脸部被擦破和碰伤的观众都会找他算账。

教堂里一片昏暗,冷冷清清。正殿两旁的走廊里黑咕隆咚,那几个小教堂已开始点灯,因为拱顶越来越黑了。只有正面墙上五颜六色的大圆花窗沐浴在一抹落日余晖中,宛若一堆钻石在黑暗中闪闪烁烁,把令人眼花缭乱的七色光谱反射到正殿的尽头。他们没走几步,堂·克洛德便靠在一根柱子上,眼睛紧盯着格兰古瓦,但这不是格兰古瓦所惧怕的目光。他穿着这身小丑服装,被这样严肃而博学的人撞见,羞得无地自容,但神甫的目光毫无嘲笑和讽刺的意味,而是严肃平静,炯炯有神。

副主教首先打破沉默:“过来,皮埃尔先

生。有许多事您得给我说清楚。首先,差不多有两个月没看见您了,怎么回事?您怎么会在大街上卖艺?穿这身漂亮的服装,确实漂亮!半黄半红的,就跟科德贝克的苹果似的!”

“阁下,”格兰古瓦可怜兮兮地说,“这套服装确实太古怪,您看见了,我就像猫顶着一个葫芦一样,狼狈极了。我这样做会逼得巡警先生们鞭打穿着这套奇装异服的毕达哥拉斯学派信徒的肩胛骨,我自己也觉得很不好。可是,我尊敬的师长,我有什么办法呢?这全是我那件旧大衣的错。冬天一开始,它就卑鄙地抛弃了我,借口说它已破成布条,需要去捡破烂的背筐里休息了。怎么办呢?现代文明还没达到像古人第欧根尼主张的那样可以光着身子上街的地步。再说那时候寒风凛冽,要让人类成功地迈出这新的一步,也不是在一月这样寒冷的天气。凑巧有这么一件短衫,我就穿上了,把原来那件破旧的黑大衣扔了。那件破衣服不像炼丹炉那样密不透风,对我这个炼丹术信徒不太合适。因此,我就穿小丑的服装,和圣热内斯特一样。有什么办法?这是暂时的暗淡无光。阿波罗不也曾为阿德墨托斯放过猪吗?”

“您这个职业不错嘛!”副主教说。

“老师,我也认为搞搞哲学、写写诗、对着炉堂吹吹火,或从天上收收火,要比顶着椅子耍猫强。所以,刚才您呵斥我时,我就像毛驴见了烤肉叉,顿时心慌意乱,手足无措。可是,有什么办法呢,阁下?人每天总得生活呀。最优美的亚历山大诗嚼起来还不如一块布里奶酪有味哩!我给玛格丽特·德·佛兰德公主写了那部有名的婚礼赞歌,这您是知道的,可是,市里借口写得不好,分文不付,好像索福克勒斯的一部悲剧,四个埃居就可以打发似的。我眼看就要饿死了。幸亏我发现我的颌骨比较结实,我对它说:‘你可以卖卖力气,耍耍杂技,自己养活自己。Ale te ipsam。’许多乞丐成了我的好朋友,教会了我二十来种大力士的把戏,现在,我白天额头流着大汗,用我的牙齿赚些面包钱,晚上就把挣来的面包给我的牙齿咀嚼。当然,我承认,这样使用我的智能是很可悲的,人生下来不是为敲手鼓、顶椅子过日子的。不过,尊敬的老师,光过日子还不行,还得挣钱糊口呀。”

堂·克洛德默默听着。忽然,他深陷的双眸射出敏锐而犀利的目光,格兰古瓦感到心灵深处都被这目光探究遍了。

“很好,皮埃尔先生,可您现在怎么跟那个埃及跳舞姑娘在一起呢?”

“怎么!”格兰古瓦说,“她是我的妻子,我是她的丈夫呀!”

神甫阴郁的眼睛冒出火来。“您竟做出这样的事来,无赖?”他气愤地抓住格兰古瓦的胳膊,叫道,“你竟被上帝遗弃到这般地步,去碰这种姑娘?”

“大人,我以进天堂的份儿发誓,”格兰古瓦浑身发抖,回答道,“如果您担心的是这个,那我可以向您保证,我从来没有碰过她。”

“那您怎么说丈夫和妻子?”神甫说。

格兰古瓦赶紧把读者已经知道的事,他在乞丐王国的奇遇和摔罐成亲,简明扼要地向神甫叙说了一遍。看来,这场婚姻仍然毫无结果,就跟第一夜那样,吉卜赛姑娘一直都没让他过新婚之夜。“我真是苦不堪言哪,”他最后说,“只怪我倒霉,娶了个圣女。”

“此话怎讲?”副主教问道。这番叙说使他渐渐平静了。

“这很难说清楚,”诗人回答,“是因为迷信。据一个老盗贼——我们那里都叫他埃及公爵——据他讲,我妻子是捡来的孩子,或者说丢失的孩子,这都是一回事。她脖子上挂着护身符,据说,这能确保她日后与父母重逢,可是,如果姑娘失去童贞,护身符也就失灵了。因此,我们俩都守身如玉。”

克洛德的额头越来越舒展。“那么,”他又说,“皮埃尔先生,您认为这个女人没有被任何男人亲近过?”

“堂·克洛德,对于这种迷信,男人有什么办法?她的脑子里只有这个。我认为,在一群极易驯服的流浪女中顽固保持修女的贞节,这是很难得的。但她有三样东西保护自己:一是埃及公爵,他把她放到自己的羽翼下,可能盘算着要将她卖给哪个修士老爷吧;其次是她的部族,他们都非常尊敬她,把她当做圣母;她还有一把可爱的匕首,这个泼妇无视巴黎总管的禁令,总是随身携带着,藏在什么地方。谁要是想搂抱她的细腰,那匕首就会赫然出现在她手中。真是一只骄傲的马蜂!”

副主教向格兰古瓦提了一连串问题。

据格兰古瓦看来,爱斯梅拉达是一个迷人的姑娘,长得很漂亮,从不伤害人,唯一的缺陷就是喜欢撅嘴;她天真热情,涉世不深,但古道热肠;她还不知道男女之间有什么差别,甚至连相关的梦都没做过。她天生就这样!她酷爱跳舞,喜欢热闹和自由自在的生活。她就像一只蜜蜂,脚上长着看不见的翅膀,生活在旋转之中。她的这种性格是在长期的流浪生活中养成的。格兰古瓦终于打听到,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跑遍了西班牙和卡塔卢尼亚,最后到了西西里。他甚至认为,她随着她的吉卜赛部落到过位于阿卡亚的阿尔及尔王国。阿卡亚一边与小小的阿尔巴尼亚和希腊

接壤,另一边濒临西西里海。西西里海是通往君士坦丁堡的必经之路。格兰古瓦说,吉卜赛人是阿尔及尔国王的臣民,因为阿尔及尔国王是白摩里亚民族的首领。有一点可以肯定:爱斯梅拉达从匈牙利来到法国时还很小。姑娘从这些国家带回了一些古怪的方言、歌曲和思想,这使她的语言比较混杂,和她的服装一样,一半是巴黎式,一半是非洲式。还有,她活泼可爱,生机勃勃,爱唱爱跳,因此,她常去的那几个街区的居民都很喜欢她。她认为全城只有两个人恨她,她谈起来常常胆战心惊。一个是罗朗塔楼的赎罪婆,这个丑恶的隐居婆不知为什么如此仇恨埃及女人,每次看见可怜的跳舞姑娘从她窗前经过,总要恶言恶语咒骂她;还有一个是神甫,每次遇见她,总向她投射可怕的目光和话语,弄得她心惊肉跳,魂飞魄散。副主教听到这后一种情况,神色变得很尴尬,可是格兰古瓦没太注意,因为只消两个月就足以使这个无忧无虑的诗人把那天晚上遇见埃及姑娘的奇怪情节以及副主教在其间扮演的角色,忘得一干二净了。不过,姑娘没什么好怕的,她不给人算命,就不会有人控告她搞巫术,尽管那时候吉卜赛妇女遭受这类起诉的事屡见不鲜。再说,格兰古瓦即使算不上丈夫,他也像兄长那样保护她。不管怎么说,这位哲学家非常耐心地忍受了这种柏拉图式的婚姻。他总算有了个窝,也不会再挨饿!每天早晨,他离开乞丐王国,一般总是和埃及姑娘结伴而行,在街头演出时帮她收收钱;每天晚上,和她一起回到同一个屋檐下,任她躲进她的小屋里,把门倒插上,他则心无内疚地进入梦乡。总之,据他说,这是一种宁静的非常适合遐想的生活。再说,这位哲学家在灵魂深处也未必真正迷恋吉卜赛姑娘。他对山羊的爱和对她的爱几乎平分秋色。那是一个温驯、聪明、有灵性的可爱动物,是一只受过训练的山羊。这种驯服的动物在中世纪是很常见的,它们使观众惊叹不迭,却也常常导致驯养人遭受火刑。然而,这只金蹄山羊耍的妖术却完全是无辜的伎俩。格兰古瓦把细节向副主教作了解释,副主教似乎颇感兴趣。一般只要把手鼓的某个部位转向山羊,它就会做出预期的动作。这都是吉卜赛姑娘把它训练出来的。她在这方面有罕见的才华,只用了两个月就教会山羊用活字母拼写PHOEBUS。

“PHOEBUS!”神甫说,“为什么是PHOEBUS?”

“我不清楚,”格兰古瓦回答,“也许是一个她认为具有某种神秘魔力的咒语吧。她一个人待着时,常常低声念诵。”

“您肯定是咒语,不是名字?”克洛德又问,锐利的目光直逼格兰古瓦。

“谁的名字?”诗人问。

“我怎么知道?”神甫说。

“我是这么想的,阁下:这些流浪汉有点信奉祆教,崇拜太阳。因此是PHOEBUS。”

“我还没有像您那样清楚地看到一点。”

“反正这同我没关系。她爱怎么念诵她的PHOEBUS,就随她怎么念吧。但可以肯定,加利爱我同爱她几乎是一样深的。”

“加利是什么?”

“是山羊。”

副主教手托下巴,仿佛沉思了一会儿。忽然,他猛地转过身去,问格兰古瓦:“您跟我发誓,您没碰过她?”

“谁?”格兰古瓦说,“山羊?”

“不是,那女人。”

“我的妻子!我向您发誓,没有碰过。”

“您经常单独和她在一起?”

“每天晚上,足足一个小时。”

堂·克洛德皱了皱眉。

“哦!哦!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单独在一起是不会念主祷文的。”

“凭我的灵魂发誓,即使我念《我的主》《圣母颂》和《信仰上帝,万能的主》,她也不会注意我,就像一只母鸡不会注意教堂一样。”

“以您母亲的肚子向我发誓,”副主教粗暴地重复刚才的话,“您连手指尖都没碰过这个女人。”

“我还可以用我父亲的脑袋发誓,因为这两者之间关系密切。可是,尊敬的老师,请允许我也提一个问题。”

“提吧,先生。”

“这事跟您有什么关系?”

副主教苍白的脸孔刷地变得像姑娘的脸颊一样红。他一时无言以对,过了一会儿才神色尴尬地说:“听着,皮埃尔·格兰古瓦先生,据我所知,您还没有被罚入地狱。我关心您,是希望您好。您只要碰一碰这个从魔鬼那里来的埃及姑娘,您就会沦为撒旦的奴仆。您知道,总是肉体毁灭灵魂。您要是接近这个女人,就会遭难!这就是我的解释。”

“我试过一次,”格兰古瓦挠着耳朵说,“是新婚那夜,可我碰了一鼻子灰。”

“您竟然这样放肆,皮埃尔先生?”神甫的额头又布满了阴云。

“还有一次,”诗人微笑着继续说,“睡觉前,我从她房门的锁孔往里瞧了一下,我看见她穿着内衣光着脚丫把床踩得咯吱响,真是妙不可言。”

“快滚到魔鬼那里去吧!”神甫大声吼道,目光可怕极了。他推开心醉神迷的格兰古瓦,大步钻进教堂最黑暗的拱廊下面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