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契
作者:九斟 | 分类:游戏 | 字数:9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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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篇:滚滚红尘_第161章:鸠占鹊巢
我骑着马披星戴月地走在官道上,越想心里越窝火。
溟袭这家伙完全颠覆了我对帅气男人一直以来美好的印象,他简直是个中败类,比天庭的天蓬元帅都不如。
我捏着怀中鼓鼓的钱袋,心里一点都没觉得吃他的伙食拿他的银子有什么不妥,我分明应该再对他实施一下劫富济贫的想法的。
哎,说到底,我总归还是个善良之人,有一颗正义之心!劫富济贫这种事,非到万不得已我不会干的。
我环视了一眼四周,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但这对我来说一点压力都没有。我是神仙嘛,神仙当然有很多常人无法比的技能。
只是……
我这优越感才刚从脑海中掠过,我的高头大马就一个踉跄栽下去,顺带我也栽了下去。这次绝对的脸先着地,我这么矫健的身手竟然没来得及换个姿势摔。
我狼狈地支起身子准备爬起来,脖子上忽然间多了一把冰凉凉的刀。不,不止一把,我背上和脑袋上还有刀抵着。
我这是又遇到土匪了么?
我斜睨了眼左右的人,真有点鄙视这些坏蛋,我这么一个小姑娘用得着他们摆这么大的谱吗?一把刀抵着我就差不多了嘛。
“好汉,有话好好说哦,麻烦刀别离我脸蛋这么近好么?”
我并不是怕他杀我,而是怕他刮花我的脸。嫦娥姐姐说了,有一副好皮囊的话,实在混不下的时候还能去妓院来个卖艺不卖身。
“大哥,就是她,就是这个臭娘们。上次我们在桃花源村收保护费的时候,就是她把我们打劫了,这该死的臭娘们化成灰我都认得。”
我听着他口口声声臭娘们,非常生气地瞪了过去,“丑八怪你骂谁呢?”
“丑八怪骂你呢!”他立刻就回了我一句,这蠢货。
我冷呲一声,回头瞄了眼那家伙喊的大哥,他是个刀疤脸,眉梢有一道疤痕一直从鼻梁斜过,夜里看起来有些瘆人。他并不高,瘦瘦弱弱的。
“好汉,你们不会就是那黑风寨的梁山好汉吧?敢问你高姓大名啊,我也好膜拜膜拜。”我讪笑道。
“二蛋子,告诉她!”
“听好了,我们当家的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刘三诛是也!以后你听到我们当家的大名记得绕远点。”一个瘦小的喽啰探了个头出来喊道。
“什么以后,她马上就要被带去黑风寨给当家的当压寨夫人了。”又一个咬牙切齿的声音在补充。
原来这刀疤脸叫刘三诛啊,真难听的名字。他们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特别的耀武扬威,我是神仙还没这么嚣张呢。
“既然各位好汉这么热情,我就盛情难却地去一趟吧。走吧,时间也不早了。”我抬指弹开了他搁在我脸上的刀,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
刘三诛愣了一下,狐疑地瞄了我一眼,抬手打了个响指。树林里顿时又冲了好些个土匪下来,个个都穿着夜行衣。
难道,他们今朝是要有大行动?摆这么大的谱不会是拦截我才对。
“打道回府!”
刘三诛一声吆喝,拉着我就跃上了一匹马背,双腿一夹马腹就先行跑开了。看他对地形的熟悉,应该是这一带的地头蛇。
我觉得,他遇上我应该很快就要变成泥鳅了。我将以正义的化身来感化他们,让他们弃恶从善,弃暗投明。
黑风寨竟然就在漠河郡外大约十里地的地方,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就到了。
这里的结构也就相当于一个原始部落那样,位于半山腰的地方。一条蜿蜒的阶梯一直延伸到寨子里,老大远就能看到黑风寨三个字。说实在的,那字真丑,比老君的字还丑。
我跟着刘三诛到寨子里的时候,这里还是灯火通明。
寨子里面竟然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森严得很。这里至少有两三百人,清一色的壮汉。当然也还有极个别的女人,还抱着娃。
我竟不知道,就这么一个土匪窝还藏有如此精良的兵力,我顿时看到了勤劳致富的希望。
“大当家的,你这是?”
“把她先押入地牢,等会……”
“你们大当家的准备退位让贤来拥护我。”我不等刘三诛把话说完就打断了,弹出一缕至阳之火在他面前晃了一下,“他说你们非常愿意接受我……”
我顿了顿,把指尖的火苗在刘三诛的衣服上轻轻划了一下,火顺着我划的痕迹慢慢烧了起来。
我斜睨他们一眼,笑了笑,“如果你们不愿意接受我,我初出茅庐刚行走江湖,手段有些拿捏不好。”
“大当家的,这是怎么回事?”这里面的人想必是被我的至阳之火吓住了,全部都围在四周却又不敢过来。
刘三诛的脸涨得通红,看到他身上越来越烈的火,眉宇间的汗水跟瀑布似得。果然啊,老君说得没错,对付恶人只要比他们更恶就好了。
“大当家的,你怎么不告诉他们是怎么回事?”我抖了抖指尖的火,挟天子以令诸侯,我这算不算?
“没错,我准备退位让贤,让这个臭……这位小姐当大当家的。”
“语气注意一下,重来一遍!”
刘三诛狠狠瞪了我一眼,放慢语气咬牙切齿地又说了一遍,“从今往后,她就是我们的当家的,一切指挥都听她的。”
“你们听到了吗?”我斜睨过去问道。
“听,听到了。”
这些人还有些懵懵懂懂,大概一时间还不能接受他们这黑风寨在瞬间就改朝换代了,都有些不知所措。
“听到了还不过来拥护我?要我一个个的来请啊?”我翻掌一震,五根指头都冒出了利剑一样的至阳之火。
“拜见大当家的,大当家洪福齐天!”
“口号太难听了,以后要说大当家的貌美如花!”
我摆摆手走向了他们那个看起来很有气势的大殿,眼底余光看到刘三诛悄然抽出了佩刀。我冷冷回过头去,他又慌忙收起了。
“没本事杀我的话,就要乖乖听话,召集所有山寨的人都过来,我要好好教导一下你们。什么叫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
大当家的,我们的职业是土匪!”那个刘三诛特无奈地道,估计他觉得大势已去,不得不接受这现实。
“土匪也分好坏,以后你们在我英明神武的带领下,必然会走向一条弃暗投明的康庄大道。”
我走进大殿,坐上这虎皮铺垫的椅子,竟然完全没有玉帝那种君临天下的豪壮。果然,当土匪头子和当君王还是有点区别的。
不过我现在最主要的是先找个落脚点,因为我要在凡间呆一年呢,得先解决温饱问题。
寨子里所有人都过来时,我扫了眼,竟然有三百多人。的确是一支不容小觑的队伍,以后我行走江湖有了这些人,也保险了很多。
我滔滔不绝地对他们教育了一炷香的时间,说得我口干舌燥的。
刘三诛不知道有没有被我感化,反正恭恭敬敬地给我倒了一杯茶来,我用神力瞧了一下茶水,没毒。
“好了,你们都休息去吧,今天晚上欢迎你们来刺杀我,不过最好不要失手,否则的话……”我环视了一眼殿下的土匪们,笑得意味深长。
“我等不敢!”
这气壮山河的声音完全没有易主的悲痛,我发现他们的适应能力特别强,刚才他们还对我非常有敌意,此刻已经开始仰慕了。
这果然是个崇尚武力的世界,幸好我从小练武,天庭能打得过我的人也屈指可数,呵呵!我的春天似乎来了。
土匪们离开过后,我让刘三诛把这寨子里所有人都介绍了一遍,做了一些什么令人发指的事情,干了那些鸡鸣狗盗之事,也多少了解了些。
等了解得差不多了,我才想起之前他们埋伏在山林里的举动,狐疑地问,“你们刚才在山林里准备打劫谁来着?是我吗?”
“谁知道你是哪里冒出来的,我们的目标比你大多了。”刘三诛没好气地道。
“恩?说来听听。”
“听说西蜀皇帝在东海得到了一枚‘玲珑血凤’,这宝贝里面包罗万象,是异大陆上绝无仅有的好东西。我们已经打听了好久,确定这血凤已经过了汴梁郡,马上就要到漠河郡了。”
“‘玲珑血凤’?皇帝的东西你也敢打劫?”
“大当家你是不知道,这个狗皇帝非常骁勇善战,要不是他一直挑起战事,我们又怎么会落草为寇。想当年,我也是有一颗为国效力的热血心肠。”
“是么?”
我斜睨了他一眼,怎么看他都不像是为国效力的那种热血男儿。
不过,听他这么说,我对那玲珑血凤倒是有了点兴趣。我在天庭也算见过无数珍宝,还没听说有这么个东西呢。
“这西蜀皇帝有那么差劲吗?”
万一是个明君,我断然是不好下手的。不过溟袭在提及这西蜀国皇帝的时候也是嗤之以鼻,想必那家伙真的是个昏君。
“你要不相信我说的,就把二蛋子他们叫进来问,这异大陆上谁服他啊?完全就是一个暴君。”
“噢。”
暴君!
我下凡来历练,不就是除暴安良么?
(本章完)